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回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反馈意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19 证券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6-062
债券代码:122479 债券简称:15南铝01
债券代码:122480 债券简称:15南铝02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回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反馈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17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6-054号公告。
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涉及事项逐项予以落实。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等文件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自2016年7月1日起已超过6个月,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文件财务数据需要更新至2016年3月31日。补充财务数据及相关尽职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无法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文件。为认真做好对反馈意见的回复,经过与各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于2016年9月5日前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