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9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7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石碎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石碎标先生、石向才先生、曹汉君先生、石晓霞女士、叶忠松先生、施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以上各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原第二届董事会全体成员继续履职。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逐项表决。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裕康先生、黄乐晓女士、孙乐和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孙乐和女士为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各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可通过深交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和邮箱进行反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发表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分别发表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逐项表决。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公司内部董事、监事在任职期内的基本薪酬制度是年薪制,根据各自的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独立董事的年税前薪酬为5万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6年8月12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案进行审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0日
附件一: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石碎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0年出生,高中学历。1965年-1982年任柳市镇五金综合厂厂长,1983年-1992年任电光机械总厂副厂长,1993年-2010年历任电光防爆开关厂厂长、电光有限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上海电光董事长、宿州电光董事长、电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截止本公告日,石碎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400,000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电光科技24.5%股份,石碎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石向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宿州市第三届政协常委、安徽省第十届政协委员、中国青联第十届委员、中国防爆电器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防爆电器标准化委员会委员。1998年起任电光有限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和总裁、上海电光董事、电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石向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150,000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电光科技28.88%股份,石向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曹汉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曾获乐清优秀企业家称号。1975年11月-1991年在南通市、县、区委办公室工作,1992年1月-1997年任南通瑞胜公司总经理,1997年-2004年7月任南通华荣鹰架公司总经理、2004年8月—2005年3月就职于浙江振达防爆电气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副总裁、上海电光监事会主席、电光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截止本公告日,曹汉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曹汉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石晓霞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83年9月-1997年12月任电光机械总厂会计,1998年8月-2000年8月任电光有限财务部经理,2000年9月至今任职于永安会计师。现任永安会计师项目部经理、监事、公司董事、宿州电光董事、上海电光监事、电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截止本公告日,石晓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850,000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电光科技6.12%股份,石晓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叶忠松先生,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2001年12月至2002年11月任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PLC自动化流水线设备管理师,2002年11月至今历任发行人技术工程师、技术三部部长、技术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和副总裁,上海电光总经理。截止本公告日,叶忠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叶忠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施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06年7月-2009年12月任电光有限总经理助理,2010年10月起任电光有限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截止本公告日,施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50,000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电光科技4.38%股份,施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裕康先生,男,中国国籍,194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86年8月至2006年12月在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工作,历任副处长、处长和副司长;2007年1月至2010年9月任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秘书长;2010年10月至2016年5月北京道正国际税务咨询公司高级合伙人。
截止目前,王裕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王裕康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孙乐和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无党派人士。1995年7月至1998年6月永嘉县职业中学从事教学工作,1998年7月至1999年12月在永嘉审计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并担任办公室主任;2000年1月至2013年12月温州立德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社会审计工作,担任部门经理,并是该事务所的创办人之一;2014年1月至今在合并后的温州中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担任副主任会计师,为事务所合伙人之一。2015年4月起被聘担任温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政风、行风特约监督员。
截止目前,孙乐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孙乐女士和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黄乐晓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4年11月进乐清市司法局,先后从事律师和律师、公证管理工作。1995年至2001年担任乐清市第二律师事务所(现浙江合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02年至2006年,乐清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2006年至2012年7月,乐清市“123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乐清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援助律师。现为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截止目前,黄乐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黄乐晓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0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7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徐芳艳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朱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2名将有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本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将继续履行职责。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7月20日
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朱丹女士:女,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监事、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电光防爆科技(宿州)有限公司光监事、电光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截止本报告日,朱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750,000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电光科技4.38%股份,朱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1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7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吴丽溶女士主持。经参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和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徐芳艳女士和王燕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的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同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7月20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徐芳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大专学历。2002年至今历任电光有限质保部、供应部、技术部、生产部职员。徐芳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徐芳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王燕丹: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大专学历。2001年至今在发行人研发部任档案专员。王艳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王燕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2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7月20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6年8月12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2016年8月12日(星期五)下午13点30分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8月12日(星期五)下午13点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8月11日-2016年8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1日15:00至2016年8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五路18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石碎标先生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8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8月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一、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提名石碎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提名石向才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3提名石晓霞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4提名施隆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5提名曹汉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6提名叶忠松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1提名王裕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提名黄乐晓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3提名孙乐和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1提名朱丹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中的议案2、3、4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累积投票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事入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股东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中的议案1、2、3、4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中的议案1、2、3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中的议案4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6年8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者传真至公司。
3.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1)通讯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路180号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投资部,邮政编码:325600。
(2)联系人:杨涛
(3)联系电话:0577-61666333
联系传真:0577-62666111
联系邮箱:ir@dianguang.com
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四、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公司股票不停牌。
2.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30 投票简称:电光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 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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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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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3,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4,有1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8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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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除累积投票制表决议案外)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2、委托人应在表决票数(累积投票制表决议案)的相应栏中填写票数进行表决,如果直接打勾,代表将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平均分配给打勾的候选人;
3、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照格式打印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