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16-009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就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宜,特作如下说明:
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由公司承担的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投资于如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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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若实际募集资金额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补足。
公司于2016年5月30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6]1175号《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2.9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5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0,519.9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49,080.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6月28日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873号《验资报告》审验。
根据上述,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9,080.01万元(以下简称实际募集资金),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应先投资于“年产1,000万套高性能轿车子午线轮胎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轿车子午线轮胎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扣除轿车子午线轮胎项目的预计投资规模(即人民币178,508.00万元)后,剩余的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70,572.01万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根据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分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6年6月29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0,572.01万元。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余额资金(含利息收入)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披露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