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6-045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智慧”)于2015年4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调查字151646号)。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上述信息公司已于2015年5月4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临2015-041)。
2016年7月22日,公司从“证监会发布”获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做出行政处罚,有关内容如下:“公司以虚增2013年度利润1.2亿余元,违反了《证券法》第63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193条、第233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33号)第3条第(1)项、第4条、第5条规定,我会决定对大智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张长虹(大智慧董事长兼总经理)等14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张长虹等5名责任人员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