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6-062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密华冉东方景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密华冉”)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借款50,000万元的,期限14年,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市博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华冉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冉东方”)以持有哈密华冉50%的股权为其提供质押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金科国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国竣”)向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借款13,800万元,期限3年,由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其提供抵押担保。
3、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骏耀”)向建设银行开县支行借款12,500万元,期限3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汇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汇茂”)向工商银行重庆建新北路支行借款35,000万元,期限3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金科骏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骏凯”)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重庆分行签订金额为11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合同》,期限5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16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且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未超过上述议案通过的预计总额度,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哈密华冉东方景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光明路弘顺园住宅楼1#-3-201
法定代表人:宗书声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风力能源项目的投资、技术开发;机械设备的销售、租赁。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冉东方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5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1,380.57万元,净资产为492.24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81万元。
截止2016年3月末,未经审计总资产为9,065.49万元,净资产为483.31万元,201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92万元。
2、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市江津区金科国竣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时代购物广场B区B2幢9号
法定代表人:蒋思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持有其30%的股权。
截止2015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367,154.33万元,净资产为114,270.65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98,625.66万元,净利润16,458.11万元。
截止2016年3月末,未经审计总资产为441,053.56万元,净资产为115,516.85万元,201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527.52万元,净利润1,246.19万元。
3、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市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开县云枫滨湖路(金科开州城)
法定代表人:何俊杰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持有其45%的股权。
截止2015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549,348.38万元,净资产为265,639.28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269,907.65万元,净利润77,119.60万元。
截止2016年3月末,未经审计总资产为551,163.84万元,净资产为266,846.07万元,201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720.44万元,净利润1,206.80万元。
4、被担保人名称:重庆金科汇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8号
法定代表人:蒋思海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5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435,453.88万元,净资产为-5,687.58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1,411.94万元,净利润-3,696.60万元。
截止2016年3月末,未经审计总资产为456,959.42万元,净资产为-3,685.72万元,201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6,195.53万元,净利润1.86万元。
5、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市金科骏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三段索特F幢
法定代表人:何俊杰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5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122,139.65万元,净资产为4,557.18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42.82万元。
截止2016年3月末,未经审计总资产为227,004.16万元,净资产为4,357.60万元,201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99.5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哈密华冉提供担保的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50,000万元。
(2)担保期限:14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质押担保。
2、为金科国竣提供担保的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13,800万元。
(2)担保期限:3年。
(3)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3、为金科骏耀提供担保的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12,500万元。
(2)担保期限:3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为金科汇茂提供担保的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35,000万元。
(2)担保期限:3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为金科骏凯提供担保的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110,000万元。
(2)担保期限:5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同时为防范风险,公司已要求新疆华冉东方少数股东签署相关反担保协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6年6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第三方担保的情况,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相互间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65,58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14%,占总资产的19.52%。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