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4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公司章程》第112条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认可的其他人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第117条第二款规定: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拟议的决议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董事,且签字同意该决议的董事人数已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作出该决议所需的人数的,则可形成有效决议。
根据陈德荣、戴志浩、赵周礼、诸骏生、王力董事的提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临时董事会。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增选刘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现任董事赵周礼先生、王力先生因工作需要,向董事会提出辞去本公司董事以及在董事会中的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15条规定,董事会提议增选刘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并选举刘安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战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执行董事、战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职须待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后始得生效。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将“增选刘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批准《关于参与非公开发行项目的议案》
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拟通过华宝证券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非公开发行项目。
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关联董事陈德荣、赵周礼、贝克伟回避表决本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三)批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召集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该股东大会于2016年8月8日在上海召开。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3日
附:刘安先生简历
刘安先生
1961年9月生,中国国籍,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钢铁及相关制造业发展中心总经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刘先生在企业生产经营、钢铁制造业生产、规划发展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1983年8月加入宝钢,历任宝钢冷轧厂厂长,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总经理,不锈钢分公司总经理兼一钢公司总经理,宁波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总经理,宝钢集团总经理助理;2016年5月任宝钢集团总经理助理、钢铁及相关制造业发展中心总经理、宁波钢铁副董事长。
刘先生1983年毕业于北京钢铁学院,获学士学位。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5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赵周礼先生和王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另有安排,赵周礼先生和王力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以及在第六届董事会中的其他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赵周礼先生和王力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按照相关程序增选董事。
公司董事会对赵周礼先生和王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6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2.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公司章程》第154 条规定,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根据周竹平监事、张勇监事的提议,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16年7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3.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增选张贺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并将本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参与非公开发行项目的议案”的提案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提案。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7月23日
附:简历
张贺雷先生
1971年10月生,中国国籍,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监察部部长,工程师。
张先生在人力资源管理、纪检监察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1996年7月加入宝钢,曾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部组织统战管理主管,上海宝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宝钢工程技术集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监察部副部长兼监察一处处长,宝钢技术服务事业部党委书记,2013年2月至2014年4月任宝钢工程技术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4月起任宝钢集团监察部部长。
张先生1996年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2014年5月获得中南大学钢铁冶金专业博士学位。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7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8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8月8日14点55 分
召开地点:上海宝山区水产路625号臣苑大酒店中苑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8月8日
至2016年8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审议同意,具体事项参见刊登在2016年7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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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于2016年8月3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联系方式: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宝钢指挥中心13楼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201900
电话:021-26647000
传真:021-26646999
六、 其他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3日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8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38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正在筹划战略重组事宜,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6月27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对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6年6月27日起停牌不超过30日,并于2016年7月11日发布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1)。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于2016年7月16日发布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
截至本公告日,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进一步商讨、论证中。本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法律顾问及独立财务顾问,并已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时公告并复牌。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