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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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相关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6-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财富”)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6年7月25日起,本公司增加盈米财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及转换业务。同时,本公司与盈米财富协商一致,决定自该日起,旗下部分基金参加盈米财富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盈米财富指定平台申购、赎回、定投或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三、优惠活动内容

自2016年7月25日起,投资者通过盈米财富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业务)上述基金的,申购具体费率折扣以盈米财富指定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盈米财富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期限以盈米财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或通知为准。

四、重要提示:

1、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上述相关业务的办理流程、时间、方式以及优惠活动的具体内容请以盈米财富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710-9999

网站:www.thfund.com.cn

2、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