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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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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6-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5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7月18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7月21日在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周海涛、汪献忠采用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2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8700万股增加至11600万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8700万元增加至1160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就上述事项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2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6年7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本次发行结果,修订原《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形成新的《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6年7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6年7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6年7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同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重新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制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重新制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重新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制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7,695.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695.6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喜专审字[2016]第0829号《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支付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流动资金账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确保募投项目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6,000万元的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庄浩女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总监负责组织财务部具体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利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该3,000万元的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庄浩女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7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89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3,575万元。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需25,144万元,其中13,575万元使用上市募集资金,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轻重缓急确定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胶印改扩建项目8,390万元,塑料软包装扩建项目1,133万元,创意设计项目1,052万元,偿还银行贷款3,00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公司于2016年8月10日上午9时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6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7月18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7月21日在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雪婷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支付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流动资金账户,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确保募投项目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6,000万元的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董事长庄浩女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总监负责组织财务部具体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3,000万元的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庄浩女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需25,144万元,其中13,575万元使用上市募集资金,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轻重缓急确定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胶印改扩建项目8,390万元,塑料软包装扩建项目1,133万元,创意设计项目1,052万元,偿还银行贷款3,000万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7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情况及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06号《关于核准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7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89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3,575万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喜验字[2016]第0297号《验资报告》验证。

2、根据《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承诺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需资金25,144万元,其中13,575万元使用首发上市募集资金, 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 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该项目建设。公司出具《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7,695.598195万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中喜专审字[2016]第0829号《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六章 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募投项目的投资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和本次置换金额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1、201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以7,695.6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695.60万元。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7,695.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7,695.60万元。

3、201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7,695.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695.60万元。

4、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专审字[2016]第0829号《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8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具体规定

1、公司供应链管理部或设备工程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设备采购计划,在签订合同前征得财务部门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款项支付后,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后签订相关合同。

2、履行上述合同时,供应链管理部或设备工程部提请付款申请单,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进行审批,财务部门按审批完毕的付款申请单及合同中约定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比例,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3、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的收付实行专人专账管理,日常收到、背书转让时,制作备查账并签字确认。月底账务处理时,会计凭证后附的原始凭证与承兑原件、发票、合同必须保持一致且要一一对应,会计账与备查账内容须保持一一对应,做到银行承兑汇票的收付有据可循,有底可查,实现收付流的闭环。

4、财务部门根据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项目台账,逐笔统计当月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额并编制募集资金置换申请表,月末报董事长审批并抄送保荐代表人。经审批且保荐代表人无异议后,财务部门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报置换以背书转让形式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等额的募集资金的书面申请。

5、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公司基本账户。非背书转让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不再动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任何资金。

6、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应付的工程款、设备及材料采购款等,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认真审核,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9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6,000万元的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总监负责组织财务部具体实施。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06号《关于核准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0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7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89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3,575万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喜验字[2016]第029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入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认真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被批准后,按规定开设现金管理计划专户,确保规范运行。

四、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原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全部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3、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供保本承诺。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投资额度: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投资理财金额累计达到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实施方式: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并全权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后,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7、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额度、期限、收益等。

公司与受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现金管理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尽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对象将选择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1)投资理财产品前,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对理财产品的收益及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须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实行岗位分离。

六、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意见

201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收益)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收益)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收益)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4、保荐机构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认真审核,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无异议。

七、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现金管理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直接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项目的实施还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对项目进展情况继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0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拟利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保证满足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实现资金最大的管理收益。该3,000万元的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涉及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情况

(一) 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十二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3,000 万元。

(二)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并认真、谨慎选择委托理财产品。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购买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三)委托理财的要求

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 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委托理财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 前提条件。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发行主体、类型、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预计的年化收益率(如有)等。

公司与受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2)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3)公司审计部负责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监督和审计,每个季度末对理财资金的使用和保管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利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认真审核,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计划。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1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16年8月10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8月10日(星期三)上午9: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8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9日下午15:00至2016年8月10日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8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1和议案2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6年8月7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16年8月7日8:30-11:30,13: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邮编:361027,传真:0592-63163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许文秀

2、联系电话:0592-6316330

3、传真号码:0592-6316330

4、电子邮箱:xuwx@jihong.cc

5、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002803”,投票简称为“吉宏投票”。

2、投票时间:2016年8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3、在投票当日,“吉宏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8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6年8月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0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2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6年7月20日、2016年7月21日、2016年7月2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价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下转3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