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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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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6-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6-068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公司秉承“以德为尚,以质为荣”的经营理念,以“搭建国内大型的医疗服务平台”的公司愿景为目标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并基于对大健康行业市场现状及未来发展前景的判断,不断夯实产业基础,完善产业链配套,促成PPP项目落地,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仅85,045.9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3%,主要系部分在建项目尚未结算及去年普尔德合并收入中内部交易未抵消因素影响;营业利润10,338.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21.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89%。利润增加主要系本期结算的医用工程及设备销售业务毛利增加所致。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梁桂秋

2016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6-065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7月13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6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权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权董事9名。公司监事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梁桂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认为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详细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该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的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本报告的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最高额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需求,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20,600万元整(本次申请额度承接原贷款额度),其中:非专项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8,600万元整,专项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整;非专项授信额度用途为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开立银承、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等业务,专项授信额度用途为 项目贷款、开立保函等业务;本次申请的额度可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1年,到期后未使用完的额度,公司可申请延期;贷款利率以具体业务合同约定为准;该授信额度由公司大股东梁桂秋先生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在发生开立保函、信用证等具体业务时,由公司存入不低于10%的保证金。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梁桂秋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办理本次授信额度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贷款等所有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授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需求,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新洲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整。该额度用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本次申请的额度可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1年,到期后未使用完的额度,公司可申请延期;贷款利率以具体业务合同约定为准;该授信额度由公司大股东梁桂秋先生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在发生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开立保函等具体业务时,由公司存入不低于10%的保证金。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梁桂秋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办理本次授信额度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贷款等所有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授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需求,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叶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整。该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本次申请的额度可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2年,到期后未使用完的额度,公司可申请延期;贷款利率以具体业务合同约定为准;该授信额度由公司大股东梁桂秋先生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梁桂秋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办理本次授信额度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贷款等所有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授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最高额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最高额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最高额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6年8月10日(星期三)下午2: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6-066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7月13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6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张燕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步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专项用于借款人向公司购买其医疗设备、医疗系统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将由公司存入贷款缴存15%的保证金,并由公司提供人民币壹亿元(¥100,000,000.00元)最高额责任保证,公司大股东梁桂秋先生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事项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及时回收经营款项,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快速稳定发展,公司已将上述的风险控制在最低,且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最高额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尚荣医用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用工程公司”) 因业务需求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柒仟万元整(¥70,000,000.00元)。其中:非专项授信额度陆仟万元整(¥60,000,000.00元),专项授信额度(非融资类担保授信额度)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额度有效期为2年,公司为该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柒仟万元整(¥70,000,000.00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公司大股东梁桂秋先生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风险可控,有利于医用工程公司提高经营效率和改善盈利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6-067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

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业务需求,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6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步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公司为该买方信贷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一)授信方: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步支行

(二)买方信贷申请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贷款金额不超过建设项目合同总额的70%。

(三)额度申请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四)额度有效期:12个月(到期后未使用完的额度,公司可申请延期)。

(五)贷款期限:7年。

(六)额度担保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七)担保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

(八)额度贷款利率:具体业务贷款利率以具体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九)担保责任:1、由公司存入贷款缴存15%的保证金,并由公司提供人民币壹亿元(¥100,000,000.00元)最高额责任保证金;2、公司大股东梁桂秋先生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十)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十一)业务授权:具体业务发生时,由公司董事长梁桂秋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办理本次授信额度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贷款等所有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十二)其他:1、本次申请额度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币种、金额、期限、利率与费率、偿还等事项以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为准;2、公司本次申请的买方信贷业务的额度用途为专项用于借款人向公司购买其医疗设备、医疗系统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的审议批准后,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属于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对象为准。

三、担保收益和风险评估

(一)上述业务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提高款项的回收效率,快速稳定发展,但同时也存在逾期担保的风险。

(二)公司拟对外担保的对象为经营财务状况良好的公立医院及符合民生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借款人,提供上述担保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公司同意为其担保。

(三)公立医院系公益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根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宜无需采取反担保措施,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承诺:不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业务及担保业务;不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买方信贷业务。在未来买方信贷业务中,如担保客户条件不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公司将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连同本次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审批担保累计额度(含对子公司担保)为101,456.80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34.81%、净资产的69.62%,无逾期担保。其中: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72,984.60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25.04%、净资产的50.08%;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8,472.20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9.77%、净资产的19.54%。

连同本次担保,截止本公告日,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已获审批担保累计额度为76,472.20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26.24%,净资产的52.47%。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民生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专项用于借款人向公司购买其医疗设备、医疗系统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将由公司存入贷款缴存15%的保证金,并由公司提供人民币壹亿元(¥100,000,000.00元)最高额责任保证,公司大股东梁桂秋先生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买方信贷业务拟担保对象为财务状况良好的公立医院和符合民生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借款人,公司已将上述担保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国信证券作为尚荣医疗首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尚荣医疗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尽职核查,查阅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以及相关协议草案,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需经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尚荣医疗的上述决议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6-069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最高额授信额度

并由公司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6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信额度并由公司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尚荣医用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用工程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柒仟万元整(¥70,000,000.00元),公司为该最高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柒仟万元(¥70,000,000.00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一)授信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

(二)业务额度分配:1、非专项授信额度人民币陆仟万元整(¥60,000,000.00元);2、专项授信额度(非融资类担保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

(三)担保方: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四)被担保方:深圳市尚荣医用工程有限公司。

(五)额度有效期:额度有效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2年,到期后未使用完的额度,公司可申请延期。

(六)额度用途:开立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

(七)贷款期限:具体以办理业务合同约定为准,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八)额度贷款利率:具体业务贷款利率以具体业务合同约定为准,最低执行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九)担保责任:公司为该最高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柒仟万元(¥70,000,000.00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公司大股东梁桂秋先生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在发生开立银承、保函、信用证等具体业务时由公司提供不超过贷款余额10%的保证金。

(十)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十一)其他:1、本次申请额度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币种、金额、期限、利率与费率、偿还等事项以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为准;2、公司本次申请的贸易融资用途限用于办理进口医疗设备的进口证、进口预付货款融资、大额应收账款保理、国内信用证业务等;3、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梁桂秋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办理本次授信额度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贷款等所有文书并办理相关事宜;4、本次公司担保承接原医用工程公司在工商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人民币肆仟万元(¥40,000,000.00元),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叁仟万元(¥30,000,000.00元);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的审议批准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属于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尚荣医用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工业城尚荣科技工业园1号厂房1楼D区(办公住所)

法定代表人:梁桂秋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经营范围:医院手术室及其专业科室装饰装修(需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室内外装饰;计算机软件开发(不含限制项目)水电安装及特种防盗监视系统的设计与施工;国内商业、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股权100%)。

财务状况: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医用工程公司资产总额542,062,079.27元、净资产237,131,921.23元、负债总额304,930,158.04元、营业收入445,093,775.09元、净利润47,153,536.03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风险的评估

医用工程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医用工程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符合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连同本次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审批担保累计额度(含对子公司担保)为101,456.80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34.81%、净资产的69.62%,无逾期担保。其中: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72,984.60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25.04%、净资产的50.08%;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8,472.20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9.77%、净资产的19.54%。

连同本次担保,截止本公告日,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已获审批担保累计额度为76,472.20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26.24%,净资产的52.47%。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医用工程公司因业务需求向工商银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柒仟万元整(¥70,000,000.00元)。其中:非专项授信额度陆仟万元整(¥60,000,000.00元),专项授信额度(非融资类担保授信额度)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额度有效期为2年,公司为该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柒仟万元整(¥70,000,000.00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公司大股东梁桂秋先生承担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公司为医用工程公司提供担保。

六、保荐机构意见

国信证券作为尚荣医疗首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尚荣医疗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最高额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尽职核查,查阅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以及相关协议草案,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最高额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需经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尚荣医疗的上述决议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最高额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6-070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8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8月9日-2016年8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9日15:00—2016年8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4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8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5路2号尚荣科技工业园会议室。

二、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普尔德医疗向汇丰银行申请进口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最高额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第1个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2个至第3个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2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表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及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司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办理预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16年8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深圳市龙岗区宝龙5路2号尚荣科技工业园尚荣医疗证券部。

联系人:陈凤菊、欧阳韵寒

联系电话:0755-82290988

传 真:0755-89926159

邮 箱:gen@glory-medical.com.cn

邮编:518116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参加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股权登记日在册的符合参会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或股东证明)。

(2)股权登记日在册的符合参会条件的个人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或股东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或股东证明)、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下同)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4、其他事项: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诺投票包括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51

2、投票简称:尚荣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8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尚荣投票”“昨日收盘价” 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对总议案表决时,如果先对各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已投票表决的各议案以已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再对各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9日下午3:00(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下午3:00(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帐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帐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宜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另行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6日

附件一

参会股东登记表

本人/本单位兹登记参加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单位名称: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股):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姓名/名称: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0日召开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0”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6-071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作协议书的签署概况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尚荣医疗”、“公司”或“甲方”)于近日收到了与上海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联影医疗”或“乙方”)签署的《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书”或“本协议”)。

二、合作协议书当事人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3月21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城北路225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晔珣

注册资本:54640.1274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的生产(详见许可证),医疗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任何具体的交易标的和标的金额,因此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合作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的和原则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互惠互利、平等诚信”的原则,以建立长期、战略性的业务合作关系和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为目的。

(二)合作产品及价格

合作的产品包括核磁共振(MR)、计算机断层扫描仪(CT)、分子影像(MI)、X射线(XR)等医疗设备。甲方享受乙方提供的战略客户专享价格,具体价格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三)合作的内容

1、为响应国家医疗改革,降低医疗成本服务国民健康,推动国产高端设备在大中型医院的使用,双方将共同享有对方的渠道销售网络并推荐影响客户使用对方的产品及服务。

2、利用甲乙双方的政府资源,双方大力推荐或共同投资区域性影像诊断中心的合作。同时甲方在医院投资建设项目中,积极推广乙方产品,在医院认可乙方产品的前提下使用乙方产品。

3、乙方根据甲方的项目要求,负责协同甲方一起提供给客户业务和技术支持与服务,包括在医疗互联网、分机诊疗等新领域的协同推荐,可以共同参与医院影像中心的建设。

4、乙方向甲方提供销售工程师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

5、甲乙双方的合作以本协议为基础,根据每个项目的实际情况另外签订采购合同,确认支付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2、合作期限满前一个月,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延长合作期限,若不予延长,双方就相关具体项目所签协议不受影响、继续履行直至项目结束时间为止。

四、签署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是公司推动医疗设备、医疗信息化、医疗智能化解决方案的重要举措。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有利于促进公司与联影医疗在“医疗设备、医疗信息化、医疗智能化解决方案”方面的紧密合作,发挥公司之间的业务协同效应。该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医疗服务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协议书的签署不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协议书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另行签订正式协议并经双方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后予以明确落实。

本合作协议书中并未就违约条款作明细规定,故双方无明确的违约责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