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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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嘉凯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暨股票复牌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2016-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7月26日开市起复牌。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 “收购人”)于2016年6月20日公告了《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宣布自2016年6月21日起向除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之外剩余股份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期限为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7月20日。目前,本次全面要约收购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1、要约收购的目的

恒大地产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投资及物业管理,以房地产开发为主。恒大地产房地产开发项目以普通住宅为主,商业地产为辅,开发产品包括低密度住宅、多层花园住宅、小高层住宅、中高层及高层住宅等。经过近二十年房地产行业运营经验的积累,恒大地产以成熟的运营模式取得了行业领先的规模优势,近年来恒大地产销售面积及土地储备等多项指标均位于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前列。目前恒大地产已进入全国一百多个主要城市,成为国内房地产项目覆盖城市最多、品牌影响力最广、综合实力最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之一。

嘉凯城作为长期深耕长三角区域的上市公司,具备二十多年的房产开发及商业资产管理经验,已成功开发大量中、高端房产项目。嘉凯城项目主要位于上海、杭州、苏州等长三角区域城市以及武汉、青岛、重庆等华中、华北、西南核心城市,共计约50个项目,剩余总可售面积近600万平方米。

通过本次协议收购嘉凯城52.78%股份,可丰富恒大地产的土地储备资源,进一步增加一、二线城市项目数量占比,优化土地储备结构,同时,恒大集团将拥有境内资本市场A股上市平台,通过恒大集团与嘉凯城的战略整合,将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股东争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全面要约收购是履行因恒大地产协议收购嘉凯城52.78%的股权从而成为嘉凯城的控股股东而触发的法定要约收购义务,不以终止嘉凯城上市地位为目的。

2、要约收购对象

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包括嘉凯城除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以外的其他已上市流通股。截至2016年6月20日,除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以外的嘉凯城全部已上市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3、要约收购价格:4.21元/股

4、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5、要约收购有效期: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7月20日

6、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为“990043”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

1、收购人2016年6月20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并于2016年6月21日起开始实施本次要约收购。

2、嘉凯城董事会2016年7月7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3、收购人于2016年7月7日、2016年7月12日、2016年7月15日,在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分别三次公告了收购人要约收购嘉凯城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4、收购人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次要约收购期内每日在其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告前一交易日的预受和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要约期内累计净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

截至2016年7月20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在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7月20日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股份共计300股,撤回预受要约股份共计0股,最终嘉凯城股东的1个账户,共计300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发出的收购要约。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四、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过户

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过户手续已于2016年7月25日办理完毕。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7月26日开市起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6-061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嘉凯城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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