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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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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6-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诺德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620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16年07月29日至2016年8月29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海通证券等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6、募集期内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基金账户;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可以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请手续,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7、除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有权自行支配,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合约上的或其他方面的障碍。

8、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直销网点、其他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多次认购的,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撤销。

基金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人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9、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10、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者账户,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1、销售网点(包括直销网点和代销网点)或网上交易渠道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即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2、本公告仅对“诺德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7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诺德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nuodefund.com)上。投资者亦可通过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4、各代销机构代销网点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投资者也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021-68604888)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购买事宜。

15、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9、021-68604888)咨询购买事宜。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购买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投资者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基金合同的约定。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风险较低的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诺德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诺德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一、本次发售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诺德天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简称及代码

诺德天禧 (基金代码:) 00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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