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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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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6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07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07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叶远东先生回避表决。

经审议,同意公司与深圳朗泓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签署《龙园大观花园一期1栋、幼儿园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议于2016年8月12日(星期五)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7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6年07月26日,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分包人”)与深圳朗泓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泓地产”或“发包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四局”或“总承包人”)签署了《龙园大观花园一期1栋、幼儿园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涉及金额20,999,497.58元。

2、本次交易对方之一深圳朗泓房地产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和关联方介绍

(一)朗泓地产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朗泓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伟清

注册资本:16667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社区杨梅岗斗方一巷2号

成立日期:2006年8月18日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营业收入103.78万元,净利润-3693.76万元,总资产165011.00万元,净资产5685.79万元。

截止201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55.52万元,净利润-2315.81万元,总资产185396.15万元,净资产3369.98万元。

股权结构:深圳朗泓投资有限公司持有92.5%股权,深圳泰德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7.5%股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朗泓地产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二)中建四局

公司名称: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遵荣

注册资本:272883.6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等业务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社区杨梅岗斗方一巷2号

成立日期:1991年6月14日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采用《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等政府推荐费率为基础,部分材料设备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共同协商定价。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发包人:深圳朗泓房地产有限公司

总承包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分包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龙园大观花园一期1栋、幼儿园消防工程。

2、工程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杨梅岗村新生路以南、碧新路以东。

(三)工程合同造价

1、本工程暂定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20,999,497.58),大写贰仟零玖拾玖万玖仟肆佰玖拾柒元伍角捌分。

2、该暂定合同总价的工程量计量标准:根据施工图纸和有关文件内容和范围。

3、该暂定合同总价的计价标准:套用《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年)、《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年)、《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年)、《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2014)》定额,采用《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3年12月版推荐费率进行计算。其中材料设备单价按照《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15年第8期价格进行计算,整体下浮18%。对于没有信息价的材料设备价格均采用市场价,此部分不参与下浮。

(四)其他

1、三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相关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除非三方协商终止本合同,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必须履行合同。

2、分包人应当按时足额支付施工人员作业工资,因未付施工人员工资引起纠纷而延误工期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如出现上述违约行为及本合同中其他违约行为,发包人均在当期工程款项中扣除相应违约金。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朗泓地产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约2100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26%。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6年,公司与关联人未发生各类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就发生上述关联交易前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为经营业务需要,交易的定价按政府推荐费率和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政府有关指导文件及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地协商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另外,此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及独立董事意见;

3、《龙园大观花园一期1栋、幼儿园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8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08月12日(星期五)14:30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08月12日(星期五)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08月11日至2016年08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08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08月11日15:00至2016年08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08月08日,截止2016年08月0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广田集团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16年6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08月09日至2016年08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2.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广田集团证券事务部(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001

联系电话:0755-25886666(转1187)

传真号码:0755-22190528

联系人:朱凯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朱凯

联系电话:0755-25886666(转1187)

联系传真:0755-22190528

2.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2。

2.投票简称:广田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08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广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投票仅表决一项议案,不设总议案,1.00 元即代表议案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08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08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6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