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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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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6-05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6-05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6年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东升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向京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京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调整第10.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10.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投资额度的公告》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现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1名,其中独立董事3人。拟提名李轩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对李轩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李轩先生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且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李轩先生已同意接受提名。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修订《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向下设组织/事业单元和下属公司进行技术、管理培训,为规范业务运营,现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技术培训”与“管理咨询”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原条款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软硬件的制造及购销;计算机数据处理;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汽的制造、设计、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承办展览展销活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无线电寻呼业务;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含房屋出租);机动车停车服务。

现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软硬件的制造及购销;计算机数据处理;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汽的制造、设计、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承办展览展销活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无线电寻呼业务;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含房屋出租);机动车停车服务;管理咨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6-055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6-055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京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自2009年国家出台“金太阳”政策,正式开启光伏应用市场以来,国家将新能源作为重点发展行业,从政策发布、资金投入、体制改革等多个方面支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近年来中国光伏领域的新增装机量持续增长,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智慧能源业务带来了更多发展机会。

为顺应新能源产业发展趋势,进一步扩大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能源”)的业务规模,将智慧能源业务打造成公司新的发展支点,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京东方能源增资8亿元资本金用于投资建设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本次增资已获得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京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泽路11号1号楼一层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9年8月26日

6、法人代表:李晓

7、经营范围:光伏系统及部件、光热系统及部件的设计;新能源电力设计;合同能源管理;施工总承包;电力供应等。

8、股权结构:持有100%股权。

9、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注: 2015年数据已经审计,2016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2、建设主体:京东方能源;

3、拟建规模:360MW;

4、建设地点:安徽、河北等地;

5、投资总额:25.97亿元人民币;

6、资金来源:总投资25.97亿元人民币,其中8亿元人民币通过公司增资方式解决,总投资与增资差额由京东方能源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7、项目进度安排:2016年实施150MW,2017年上半年实施210MW。

三、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项目必要性

新能源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发展产业。2016-2020年,我国光伏发电装机缺口较大,系统集成业务需求较多,建成后每年电费收入增加。近年来企业融资成本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有利于提升自持电站收益。在这样的行业大背景下,光伏电站运营商的发展空间非常广阔。公司未来重点发展智慧系统事业(以下简称“S事业”),其中智慧能源是S事业的重要业务板块和利润来源。

(二)项目可行性

开发及实施能力方面,京东方能源自2009年成立以来,已累计开发90MW光伏电站并持续运营,在项目开发、政府/电网协调、关键技术集成、运营维护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技术实力方面,京东方能源是能源方向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多项专利技术,获得北京研究开发机构证书;并拥有电力总承包三级资质,以及安全生产及质量管理等证书; 风险控制方面,公司专业支援组织可以全面评估投资与收购风险,开展多种业务模式控制风险;资金方面,为项目融资提供有利支援,确保项目资金需求。

四、项目的风险分析及应对

(一)政策风险分析

2009年国家金太阳工程的出台和国家能源特许招标开启,促使光伏发电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2011年,国家上网电价政策的出台加快了光伏发电市场的快速发展,近年来,随着光伏电站成本的不断下降,上网电价补贴也逐年下调。由于在各地投资光伏项目都需要在当地注册项目公司作为指标申报主体,指标落实以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若指标未落实,可直接将项目公司注销,不存在其它风险。而指标落实后,需要资金立即到位,以便尽快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年内并网发电,获得当年的电价补贴。京东方能源增资后,可满足电站建设所需,确保电站顺利建设,在政策要求的并网时间内完成并网。

(二)市场风险分析

从特许权项目招标开始,发电行业涌现出几家大型发电集团和几家较大的民营企业,成为市场主力。京东方能源目前虽然体量小,但是公司与重点地区政府关系良好,在协调指标、补贴落实等方面有一定的优势;与此同时东方能源拓展了多种业务模式:自主开发、系统集成+股权收购、评估+资产收购,并编制了项目开发及风险评估办法。以上都有利于公司智慧能源事业全方位更快更好开展。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京东方能源开发投资优质光伏电站,预计项目完成达产后,每年可实现稳定净利润。京东方能源以持有优质电站为契机,可推动公司在能源互联网这一新兴行业抢占先机,有利于实现公司智慧能源业务从分布式电站运营商到智能微电网运营商乃至源物联网服务商的转变,力争成为全球领先的能源互联网及绿色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六、董事会意见及授权事项

1、同意公司向京东方能源增资8亿元用于光伏电站项目建设;

2、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对京东方能源50MW及以下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立项目公司、收购股权等方式)进行审批。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6-056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6-056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10.5代薄膜晶体管

液晶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投资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10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建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署了《合肥高世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生产线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在合肥投资400亿元建设第10.5代TFT-LCD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重大投资协议暨复牌公告》。为保证项目资金需求,促进本项目顺利建设,公司对本项目投资额度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公司与合肥建投进行充分协商,拟签订《合肥高世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生产线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框架补充协议》”),对本项目投资额度进行调整。

2、由于公司现任监事赵伟先生在合肥建投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而合肥建投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项目已由公司2016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B1座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法人代表:吴晓东

5、注册资本:96.53亿元

6、成立日期:2006年6月16日

7、经营范围: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能源、交通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任务;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实施项目投资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督管理、资产重组和经营;参与土地的储备、整理和熟化工作;整合城市资源,实现政府收益最大化;对全资、控股、参股企业行使出资者权利;承担市政府授权的其他工作;房屋租赁。(涉及许可证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8、股权结构:合肥市国资委持有100%股权

9、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注:2015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2016年3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新站工业物流园内A组团E区15幢综合楼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人代表:吴晓东

5、注册资本:68.47亿元

6、成立日期:2015年4月16日

7、经营范围: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相关产品及其配套产品投资建设、研发、生产(待环评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房屋租赁;设备租赁(除专项审批);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注: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合肥建投指定投资平台。

9、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注:1、2015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2016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2、本项目在建中。

四、拟签署协议主要内容

1、注册资本结构及出资方式变更

原条款:项目公司最终注册资本220亿元,其中180亿元人民币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由合肥建投和/或其指定的投资平台负责筹集,以注册资本金的形式直接投入项目公司。其余40亿元人民币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由公司负责自筹解决,以注册资本金的形式直接投入项目公司。

变更为:项目公司最终注册资本220亿元,其中200亿元人民币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由合肥建投和/或其指定的投资平台负责筹集,以注册资本金的形式直接投入项目公司。其余20亿元人民币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由公司负责自筹解决,以注册资本金的形式直接投入项目公司。

2、注册资本金到位进度变更

原条款:合肥建投和/或其指定的投资平台负责筹集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应按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时到位,且第一笔资金4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5年6月30日前到位;第二笔资金20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6年1月31日前到位;第三笔资金20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6年6月30日前到位;第四笔资金16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6年9月30日前到位;第五笔资金20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7年3月31日前到位;第六笔资金100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7年9月30日前到位。

公司负责的40亿元人民币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自有资金应按合肥建投和/或其指定的投资平台筹集的上述注册资本金同期等比例到位。

变更为:合肥建投和/或其指定的投资平台负责筹集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应按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时到位,且第一笔资金4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5年6月30日前到位;第二笔资金20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6年2月29日前到位;第三笔资金39.14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6年3月31日前到位;第四笔资金4.86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6年9月30日前到位;第五笔资金32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7年3月31日前到位;第六笔资金100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7年9月30日前到位。

公司负责的20亿元人民币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自有资金应按如下安排按时到位:第一笔资金0.89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5年6月30日前到位;第二笔资金4.44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6年1月31日前到位;第三笔资金3.56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7年3月31日到位;第四笔资金11.11亿元人民币最晚应于2017年9月30日前到位。

五、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签署《投资框架补充协议》调整本项目投资额度,一方面可以有效减少公司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有利于保证本项目的资金需求,保障项目公司资本金顺利到位,对于促进本项目顺利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项目的顺利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提高公司在半导体显示领域的国际竞争力。

六、董事会意见

1、同意按照上述方案调整第10.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投资额度;

2、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七、备查文件

《合肥高世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生产线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书》(草稿)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16-057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16-05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6年8月19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8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下午3:00至2016年8月19日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8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注销减资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价格

(2)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

(3)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4)回购股份期限

(5)回购股份方式

(6)回购股份的股东权利丧失时间

(7)回购股份的处置

(8)决议的有效期

2、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3、关于修订《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议案1、议案2、议案3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议案1的子议案需逐项审议表决,该事项尚需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批相关议案及完成其他相关必要审批后方可实施。议案4以普通决议方式表决,公司需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议案1、议案2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相关公告。议案3、议案4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8月17日、18日,9:30-15:00

3、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邮政编码:100176

4、指定传真:010-64366264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10-64318888转

联系人:康靖康、崔志勇

电子邮件:kangjingkang@boe.com.cn ; cuizhiyong@boe.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25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1.01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02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8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下午3:00至2016年8月19日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证券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种类: A股 B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应决定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投票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 √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授权委托无效。如未选择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债券简称: 16BOE01 证券代码:11235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需由超过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出席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在其债券持有期间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3、债券持有人可以本人参会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会,也可以参加网络投票或通过通讯方式参会表决。

4、关于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安排: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愿意接受委托,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为参会并表决,若债券持有人无法亲自参会,可委托中信建投证券或其他人员代为出席。选择委托受托管理人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提供参会回执和授权委托书。

5、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通知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进行表决。

6、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将增加网络投票的方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将通 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www.chinaclear.cn)向债券持有人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债券持有人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现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中信建投证券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16年9月1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9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15:00至2016年9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及通讯(邮寄或传真)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债券持有人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债券持有人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债券持有人应当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债券份额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通讯投票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具体规则为:如果同一债券份额通过现场、通讯、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债券份额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截至2016年8月25日下午16:00时,债券持有人按照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已授 权受托管理人代为参会并表决的,视为现场投票。如该债券持有人实际到会并投 票表决及/或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其撤销前述委托,投票结果以其现场投票及/ 或网络投票中的第一次投票为准。

6、债权登记日:2016年8月25日(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7、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次发行债券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债券持有人。

(2)持有“ 16BOE01”的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列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发表意见,但不能行使表决权:

①发行人;

②持有本期债券且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上述股东的关联方或发行人的关联方;

③债券受托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者除外);

④其他重要关联方。

(3)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者除外)和发行人委派的人员。

(4)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如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需提供债券持有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如由负责人出席,应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需提供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如由本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并由委托人签名)、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异地债券持有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登记方式:

(1)参会登记时间:自本会议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16年8月25日16:00前(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章的规定,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在会议召开五日前以书面方式向会议召集人确认其将参加会议及其所持有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

(2)参会登记方法: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将本通知所附参会回执(见附件)送达发行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处进行登记,书面材料应包括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权益登记日所持“16BOE01”债券张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委托代理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以信函方式登记的,以发行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收到信函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电话:010-64318888转

指定传真:010-64366264

联系人:康靖康、崔志勇

5、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

五、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债券持有人会议需由超过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出席(包括现场、网络、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方为有效。

4、每一张“16BOE01”(面值为100元)有一票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5、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6、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3室

联系电话:021-68801586

联系传真:021-68801551

联系人:朱明强、韩勇

(2)发行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联系电话:010-64318888转

联系人:康靖康、崔志勇

电子邮件:kangjingkang@boe.com.cn ; cuizhiyong@boe.com.cn

2、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7日

附件1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4年4月,公司制定并公告了《关于股份回购计划的长效机制(2014-2016)》,宣布公司拟在未来三年内适时推出相关回购方案,分期择机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实施注销减资或股权激励计划。2014年8月-2015年8月,公司实施完毕了第一期回购计划。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群体,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拟在2016年实施新一期回购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本公司发行的A股和/或B股股票。

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对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回购A股和/或B股股份的价格不高于等额人民币3元/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45,0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2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额或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对公司“16BOE01”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客观上将造成公司总资产、股东权益的减少,资产负债率略有上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略有下降。但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自有资金占公司当前的资产总额、净资产以及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很低,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同时,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率水平较低,并拥有多种融资渠道,且本次回购股份是在十二个月的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因此,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因为本次回购股份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特请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

就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股份后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16BOE01”项下的债务及要求公司提供担保。

附件2:

“16BOE01” (债券代码:112358)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 将亲自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16BOE01”债券持有人(签署):

(公章):

“16BOE01”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16BOE01”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年 月 日

附件3:

“16BOE01”(债券代码:112358)

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法人)

债券持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日期:2016年 月 日

说明: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本表决票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有效;

3.如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应于自债权登记日次日(2016 年 8月 26日)起,至 2016年9 月 1 日上午 11:30 前将表决票通过传真方式至010-64366264。

4.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对应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附件4:

“16BOE01”(债券代码:112358)

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

债券持有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日期:2016年 月 日

说明: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本表决票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有效;

3.如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应于自债权登记日次日(2016 年 8月 26 日)起,至 2016年9月 1 日上午 11:30 前将表决票通过传真方式至010-64366264。

4.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对应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附件5:

“16BOE01”(债券代码:112358)

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16BOE01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100.00元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附件6: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25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9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4、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东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4)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

(5)债券持有人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债券持有人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债券持有人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下午3:00至2016年9月1日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2、债券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债券持有人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