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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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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集团建材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6-049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7月27日上午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传真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表决。全体9名董事参加了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中部分交易对方的出资人调整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本次重组,并经泰安市昌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万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新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浩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凡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锦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兴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鸿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顺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9家合伙企业于2016年6月24日分别召开的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由本次交易的自然人交易对方之贾同春、任绪连、张建春、曹志强、朱腾高、张彦修、万广进等7人分别受让该等有限合伙企业部分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并签订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截至目前,前述9家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除此之外,前述9家有限合伙企业未发生其他变更。

前述变更完成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穿透后合计人数为194人,包括贾同春等193名自然人及泰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符合发行对象原则上不超过200名等相关规定。

前述变更前后,泰安市昌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万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新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浩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凡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锦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兴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鸿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顺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9家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对比如下:

1.泰安市昌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泰安市万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泰安市新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泰安市浩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泰安市凡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泰安市锦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泰安市兴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泰安市鸿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泰安市顺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6年7月22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贾同春等35名自然人及泰安市和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昌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万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新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浩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凡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锦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兴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鸿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泰安市顺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10家有限合伙企业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公司股东大会上采取一致行动。

除前述调整事项外,本次交易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前述调整事项系作为交易对方之部分有限合伙企业内部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调整,且新增加的有限合伙人均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未增加交易对方;前述调整事项不涉及对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和交易价格进行变更,亦不构成对本次交易原方案的重大调整。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8月12日下午14:30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6层会议室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8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中部分交易对方的出资人调整的议案》

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7日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6-050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7月27日上午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传真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表决。全体3名监事参加了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会议经过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中部分交易对方的出资人调整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7月27日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6-051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8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11日下午15:00—8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5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中部分交易对方的出资人调整的议案》

(三)披露事项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6年7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8月10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6年8月10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2号楼15层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6年8月5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北新建材”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蔡景业

联系电话: 010-68138782

传 真: 010-68138822

电子邮件: cjy@bnbm.com.cn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86;投票简称:北新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8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投票指示:

备注:

1.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右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以“√”为准。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