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6-048
债券代码:122235 债券简称:12芜湖港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7月28日在公司A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张宝春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见附件),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16-050号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16-051号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16-052号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9日
附件: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是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荣兆梓、陈矜、李晓新,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一致认为:
1、电燃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1天(含)以上至180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是在不影响电燃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投资风险性较小,通过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电燃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其现金管理收益,电燃公司已经建立了风险控制措施,保证资金使用安全,不会损害公司和电燃公司以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授权电燃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1天(含)以上至180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独立董事(签字):荣兆梓、陈矜、李晓新
2016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6-049
债券代码:122235 债券简称:12芜湖港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7月28日在公司A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马进华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新保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电燃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电燃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1天(含)以上至180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风险可控,不会影响电燃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电燃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电燃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授权电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授权电燃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1天(含)以上至180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6-050
债券代码:122235 债券简称:12芜湖港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全资子公司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燃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其现金管理收益,经电燃公司请示,公司授权其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计划如下:
一、投资概况
1、资金额度
电燃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电燃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滚动投资使用。
2、资金来源
电燃公司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其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3、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1天(含)以上至180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4、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5、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对电燃公司本次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行使决策权,具体操作由电燃公司负责。
6、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电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8、本次电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电燃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电燃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电燃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电燃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造成不利影响。
三、风险控制措施
1、电燃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主要是1天(含)以上至180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处于电燃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
2、电燃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电燃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电燃公司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电燃公司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电燃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1天(含)以上至180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是在不影响电燃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投资风险性较小,通过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电燃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其现金管理收益,电燃公司已经建立了风险控制措施,保证资金使用安全,不会损害公司和电燃公司以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授权电燃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1天(含)以上至180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2、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电燃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电燃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1天(含)以上至180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风险可控,不会影响电燃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电燃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电燃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授权电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授权电燃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1天(含)以上至180天(含)期限不等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6-051
债券代码:122235 债券简称:12芜湖港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决策授权制度》规定及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向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6月24日出具的天健验[2016]5-9号验资报告验证。此外,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完成了对全资子公司中安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的吸收合并。
鉴此,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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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皖江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6-052
债券代码:122235 债券简称:12芜湖港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电公司”)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授权发电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人民币66,0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最终以交通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为2016年7月20日起至2022年9月20日止,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发电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发电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而确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发电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内签署与本次贷款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事宜。
特此公告。
安徽皖江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