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质押解除和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16-38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质押解除和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有关股份质押解除和股份质押事项
近日,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通知:
(一)股份质押解除情况
2016年6月14日,塔城国际原质押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的公司400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的手续。
2015年7月9日,塔城国际将其持有的公司251.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与海通证券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详见公告编号:2015-27号),并于2015年10月8日办理延期一年购回手续。现塔城国际已于2016年7月12日将上述股份全部购回(占公司总股本的0.38%),并已完成解除质押手续。
2014年7月28日、8月27日,塔城国际将其持有的公司73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予海通证券,用于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见公告编号:2014-44号、45号),并于2015年7月21日、8月26日办理延期一年购回手续。现塔城国际已分别于2016年7月13日、7月20日将上述股份全部购回(占公司总股本的1.12%),并已完成解除质押手续。
(二)股份质押情况
塔城国际原质押予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公司1,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详见公告编号:2016-07)于2016年2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的手续。同日,塔城国际将其持有的公司1,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予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24个月,上述质押手续已于2016年2月24日办理完毕,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3%。
2013年7月4日、2014年7月9日,塔城国际因与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将所持公司2,3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转入海通证券客户信用担保户中(详见公告编号:2013-43号、2014-43号)。2016年6月28日,塔城国际终止了部分融资融券业务,将其中1,6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转回塔城国际股票账户,此次转回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3%。
2016年7月4日,塔城国际与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易方达资产浦易1号单一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海通证券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三方)》,塔城国际将其持有的公司1,6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予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7月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6月28日。上述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3%。
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653,007,263股,塔城国际持有286,383,516股(其中,46,613,500股为无限售流通股,239,770,016股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86%。
本次质押后,塔城国际累计质押公司限售流通股19,355万股,质押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950万股,合计22,305万股,占其持有股份的77.89%,占公司总股本的34.16%;
上述质押用于塔城国际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为经营收益和投资收益等。塔城国际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二、上海歌石祥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关股份质押和股份质押解除事项
2016年7月28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歌石祥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歌石祥金”)的通知:
歌石祥金将其持有的公司5,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予国民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2016年7月26日起至2017年1月21日止。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66%。
2016年7月28日,歌石祥金原质押予上海杰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公司5,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详见公告编号:2016-31号)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的手续,此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6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歌石祥金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1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1%。本次质押后,歌石祥金累计质押公司限售流通股5,000万股,占其持有股份的50%,占公司总股本的7.66%。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 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