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6-083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7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28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7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下午15:00至2016年7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2号基地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6年7月22日
7、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建新先生
8、会议的合法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9,762.183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4.460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9,747.1837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4.391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683%。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7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1230%。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通力律师事务所陈鹏、廖学勇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4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吴建新先生、张逸芳女士、黄高杨先生、郁正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选举吴建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9,762.1837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27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选举张逸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9,762.1837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27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3选举黄高杨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9,762.1837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27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4选举郁正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9,762.1837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27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吴建新、张逸芳、黄高杨、郁正涛四位候选人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三年。
2、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宗列先生、王德忠先生、肖波先生的资料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宗列先生、王德忠先生、肖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选举张宗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9,762.1837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27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2选举王德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9,762.1837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27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3选举肖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9,762.1837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27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张宗列、王德忠、肖波三位候选人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三年。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永生先生和张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选举陈永生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9,762.1837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27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2选举张卫东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9,762.1837万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赞成:27万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陈永生、张卫东两位候选人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马冬梅,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监事未有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6-084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2016年7月12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通知;
2、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16年7月28日在公司2号基地三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 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
4、 会议主持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建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 会议合规情况: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 0票; 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选举吴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长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2、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继续聘任张逸芳女士为公司总裁,张逸芳女士的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独立董事对聘任张逸芳女士为公司总裁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内容见2016年7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继续聘任黄高杨先生、郁正涛先生、张立宏先生、章其强先生、缪宁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内容见2016年7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继续聘任林冬香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林冬香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独立董事对聘任林冬香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内容见2016年7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继续聘任章其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章其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章其强先生的任职资料已报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且无异议。章其强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神通阀门3号基地
联系电话:0513-83335899
联系传真:0513-83335998
电子邮箱:zhangqq@stfm.cn
独立董事对继续聘任章其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内容见2016年7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继续聘任洪学超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洪学超先生担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洪学超先生具有丰富的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和审计管理工作经验,工作作风细致严谨,适合专职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
独立董事对继续聘任洪学超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内容见2016年7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继续聘任陈鸣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陈鸣迪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陈鸣迪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神通阀门3号基地
联系电话:0513-83333645
联系传真:0513-83335998
电子邮箱:chenmd@stfm.cn
独立董事对继续聘任陈鸣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内容见2016年7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关于提名张逸芳、张宗列、肖波组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确定张逸芳女士、张宗列先生、肖波先生三名董事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其中张宗列先生、肖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肖波先生任主任委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9、关于提名吴建新、王德忠、肖波组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确定吴建新先生、王德忠先生、肖波先生三名董事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其中王德忠先生、肖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王德忠先生任主任委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10、关于提名张逸芳、张宗列、王德忠组成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 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确定张逸芳女士、张宗列先生、王德忠先生三名董事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 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其中张宗列先生、王德忠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张宗列先生任主任委员,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11、关于提名吴建新等7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确定吴建新先生、张逸芳女士、黄高杨先生、郁正涛先生、张宗列先生、王德忠先生、肖波先生等7名董事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其中张宗列先生、王德忠先生、肖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吴建新先生任主任委员。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12、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法兰”)因经营需要,拟向中信银行无锡分行胡埭支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4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拟为无锡法兰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5,400万元提供担保,以上担保计划是无锡法兰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 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29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6)。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2016年7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8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1、吴建新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1年7月起任启东阀门厂技术员、技术科副科长,1988年10月起任启东阀门厂厂长助理、副厂长,1992年8月任启东阀门厂厂长,1998年3月任启东市机电工业公司经理,2001年1月至2007年6月任江苏神通阀门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6月至今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2月至今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神通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建新先生是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是中国阀门协会副理事长,曾获得“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江苏省劳动模范”、“南通市科技兴市功臣”、“机械工业优秀企业管理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吴建新先生目前合法持有公司股份4,492.5万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张逸芳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全国三八红旗手。1981年7月起历任启东阀门厂技术员、工程师、技术科副科长、科长、副厂长、厂长,2001年1月至2007年6月任江苏神通阀门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6月至今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张逸芳女士曾获得“全国优秀女职工”、“南通市科技兴市功臣”等荣誉称号,是中国阀协科技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阀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蝶阀工作组组长。2009年4月至今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省东源核电阀门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1年4月至今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神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5年12月至今兼任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张逸芳女士目前合法持有公司股份1,750.5994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黄高杨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国阀协科技专家委员会委员。1983年8月任启东阀门厂技术员,1989年10月任技术科副科长、科长,1992年4月任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副总工程师,1995年10月任启东阀门厂厂长助理,1996年1月起任启东阀门厂副厂长,2001年1月至2007年6月任江苏神通阀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6月至今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核电事业部总经理。
黄高杨先生目前合法持有公司股份1,402.7112万股,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郁正涛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起历任启东阀门厂技术员、工程师、技术科科长,2001年1月至2007年6月任江苏神通阀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6月至2010年10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冶金事业部总经理。
郁正涛先生目前合法持有公司股份1,376.7210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张宗列先生: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71年3月起任八一四厂工人,1980年3月起历任苏州阀门厂机动科科员、车间副主任、计经处经销科副科长、计经处副处长、销售公司总经理,1997年7月起任苏州阀门厂副厂长、中核苏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10月起任苏州阀门厂总工程师,2003年5月起任苏州阀门厂总工程师、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4年6月起任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07年11月起任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11月起任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著有《核级快速启闭隔离阀、闸阀研制》、《核电阀门设计规范的探讨》、《核电阀门国产化研制开发》等。张宗列先生已于2015年12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张宗列具有多年从事阀门研究的工作经验,工作作风细致严谨,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张宗列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王德忠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上海交通大学教授。1984年7月起任沈阳市纸板厂教师,1989年7月起任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讲师,1994年7月起任上海交通大学讲师、副教授,2001年8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王德忠先生1994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动力机械工程系,获工学博士学位,1996年在日本早稻田大学作高级访问学者,2001年在日本机械技术研究院作高级研究员。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核电技术与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核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核电装备仿真及安全分析、核辐射探测及核事故应急。王德忠先生曾任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德忠先生已于2007年9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书,2013年10月及2016年6月分别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2013年5月26日起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德忠先生具备多年从事核电装备及辐射防护的工作经验,工作作风细致严谨,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王德忠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肖波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会计师,律师。曾任上海郑传本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上海泽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现任上海肖波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肖波先生现任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肖波先生已于2012年8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书,2013年5月26日起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肖波先生具有多年注册会计师执业经验、证券律师经验,工作作风细致严谨,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肖波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张立宏先生: 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工程师。1994年7月任启东阀门厂工人,1996年7月起历任启东阀门厂技术员、技术科科长,2001年1月至2007年6月历任江苏神通阀门有限公司技术科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7年6月至今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12月至今兼任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能源装备事业部总经理。
张立宏先生目前合法持有公司股份12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9、章其强先生: 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1月至2005年6月在江苏神通阀门有限公司车间实习,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在江苏神通阀门有限公司财务科任工业统计员、助理会计师、成本会计,2007年6月起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10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2011年10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战略发展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战略发展部总监。
章其强先生目前合法持有公司股份12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0、缪宁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1985年7月至1990年1月工作于华东地质学院外事办,1990年1月至1993年1月工作于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1993年1月至2000年3月任江西民星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秘书、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生产企管部主任,2000年3月至2004年12月任上海星特浩企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04年12月至2009年12月任上海荣威塑胶工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14年3月起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缪宁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1、林冬香女士: 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师。1994年7月起历任启东阀门厂材料会计,辅助会计,成本会计,2001年任江苏神通阀门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09年7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2011年5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2013年6月起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林冬香女士目前合法持有公司股份8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2、洪学超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4年3月至2010年9月,洪学超先生先后就职于江苏丰县第二盐矿、江苏丰县面粉厂、徐州胜天铸造有限公司、徐州中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居易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财务会计、财务主管、项目经理、财务总监等职,2010年12月至2013年6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2013年7月至2013年9月任徐州忠意食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10月起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洪学超先生具有丰富的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和审计管理工作经验,工作作风细致严谨,适合专职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
洪学超先生目前合法持有公司股份8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3、陈鸣迪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6月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经济学学士。2010年7月至2012年2月在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任董秘助理,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运作等证券相关工作,于2010年12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第八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2年3月起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2月起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
陈鸣迪女士目前合法持有公司股份2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6-085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6、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2016年7月12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通知;
7、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16年7月28日在公司2号基地三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8、 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
9、 会议主持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陈永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10、 会议合规情况: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选举陈永生先生(简历附后)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监事会主席的任期自本次监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三、 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7月28日
附 件: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陈永生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76年起历任启东阀门厂车间工人、车间统计员、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启东阀门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2年1月至2007年6月任江苏神通阀门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2009年4月起任江苏省东源核电阀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2月起任南通神通置业有限公司监事,2007年6月至今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陈永生先生目前合法持有公司股份515.4575万股,与公司其他监事候选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6-086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法兰”)因经营需要,拟向中信银行无锡分行胡埭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4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拟为无锡法兰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5,400万元提供担保,以上担保计划是无锡法兰与中信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2016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振胡路288号
4、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5、注册资本: 100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1989年12月14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112500560589。
8、经营范围:法兰、石化设备配件的制造、加工、研发;金属锻造技术的研发;金属锻造加工;金属材料、通用机械、专用设备、电气机械、五金产品、管道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法兰2015年度及2016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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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中信银行签署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1年
3、担保金额:5,400万元
担保协议的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全资子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吴建新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的有关文件,授权期限至本事项办理结束为止,受托人应忠实履行义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被担保对象无锡法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主要用于为满足无锡法兰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无锡法兰的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未有对外担保事项,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5,400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13,188.23万元的4.77%。
七、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