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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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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16-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6年6月27日起至2016年7月27日17:00止。2016年7月28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份额共计991,656,002.52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1,017,760,075.31份的97.44%,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修改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991,656,002.52份同意,0份反对,0份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参会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达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议案于2016年7月28日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同意对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其年管理费率由1.00%降低至0.90%,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部分条款”。

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之日即2016年7月29日起,本基金将执行调整后的管理费率。

三、基金合同修改要点

基金合同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原合同: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00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订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9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90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9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08]38 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商定,决定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鸿利智汇”(证券代码:300219)股票进行估值调整,自2016年7月27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9日

关于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

顾问有限公司新增销售国泰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

部分基金定投业务并开展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亚正行”)协商一致,自2016年8月1日起,诺亚正行新增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同日起,诺亚正行对其销售的本公司旗下基金(具体基金列表见后文)开展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可通过诺亚正行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 新增销售基金

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

注:由于外汇额度限制,自2016年2月24日起,上表内标*的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自该基金恢复申购业务之日起,将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三、费率优惠活动

1、适用基金列表

2、自2016年8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上述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参与诺亚正行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不含转换)费率优惠活动(只限前端收费模式),各基金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诺亚正行活动公告为准。上述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优惠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3、如本公司新增通过诺亚正行销售的基金,该基金是否同时参与诺亚正行上述活动将另行公告。

4、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诺亚正行所有,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诺亚正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层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wm.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19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

网址:http://www.gt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利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