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6-065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征得全体董事同意,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7月27日上午9时30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补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同意通过经营性净资产划转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成都三泰电子有限公司划转资产并增资,本次划转资产主要为公司金融自助设备类资产。本次资产划转事项有利于强化公司在战略投资、资本运作、子公司管控等方面的管理职能,明晰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工作权责,优化母、子公司间业务职能。
关于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成都昆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四川昆仑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0元价格受让成都昆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四川昆仑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股权事项,同时同意公司出资100万元对昆仑发展投资,占其20%股权。
关于本次受让股权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受让成都昆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四川昆仑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投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7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与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联合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与有限合伙人联合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绵阳久盛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绵阳聚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昆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昆仑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四川久泰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名为准)。
关于本次发起设立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联合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7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2016年7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联合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6-066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资产、负债划转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强化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战略投资、资本运作、子公司管控等方面的管理职能,明晰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工作权责,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决定通过对外投资等方式对母子公司间业务职能进行适当的优化调整。公司现拟通过经营性净资产划转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成都三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泰电子”)增资,本次划转的资产主要为公司金融自助设备类资产。本次增资前后子公司三泰电子注册资本变动如下:
■
2、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本次投资主体为公司,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三泰电子有限公司,无其他交易对手方。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将公司2016年6月30日经营性净资产按账面价值划转(未经审计),划转资产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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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划转经营性净资产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拟将本次划转经营性净资产金额844,989,490.15元作为对三泰电子的长期股权投资;其中300,000,000.00元用于对三泰电子增加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三泰电子资本公积。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三泰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蜀西路42号
法定代表人:补建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3年4月22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销售;电子产品、电气机械、机电设备的开 发、生产和销售;建筑智能化安装工程的设计、施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三泰电子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7,211.91万元,负债总额为17,114.05万元,净资产为10,097.86万元,2015年度三泰电子营业收入17,811.61万元,净利润-0.6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6年6月30日,三泰电子资产总额为26,688.96万元,负债总额为16,521.53万元,净资产为10,167.43万元,2016年1-6月三泰电子营业收入14,771.43万元,净利润69.5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三泰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此次增资是为了理顺母子公司间的管理和业务关系,提高管理效率,不会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因素,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
2、 本次资产、负债划转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员工安排
资产划转前的公司员工在资产划转后由公司和三泰电子根据各自在划转后的业务范围及经营需要进行调配,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合理安排。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6-067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成都昆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的四川昆仑发展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受让成都昆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投资”)持有的四川昆仑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发展”)20%的股权,本次受让昆仑发展股权后,公司将持有昆仑发展20%股权。鉴于昆仑投资尚未向昆仑发展实际出资,经各方平等协商,昆仑投资将持有的昆仑发展2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转让价款为0元;公司成为昆仑发展的股东后,将按照股权比例对其投资100万元,占比20%。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8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成都昆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四川昆仑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投资的议案》。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
1、 公司名称:成都昆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 法定代表人:谭清斌
5、 成立时间:2012年9月10日
6、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金融、期货、证券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资产管理、会议服务。
7、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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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投资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昆仑投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为本公司,本公司具体情况详见2016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
四、 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1、 公司名称:四川昆仑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地点: 成都市天府新区
4、 法定代表人:谭清斌
5、 成立时间:2015年3月6日
6、 注册资本:500万元
7、 主营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和相关咨询服务 (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8、转让前后股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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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发展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昆仑发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以上股东中,除谭清斌系昆仑投资股东,昆仑投资系昆仑发展的股东外,本公司未知其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 交易的主要内容
1、 交易标的:四川昆仑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的股权;
2、 交易价格:鉴于昆仑投资尚未向昆仑发展实际出资,经各方平等协商,昆仑投资将持有的昆仑发展2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转让价款为0元;公司成为昆仑发展的股东后,将按照股权比例对其投资100万元,占比20%。
3、 生效条件:交易各方在协议上签字盖章,并履行各自内部决策程序。
六、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本次受让昆仑发展股权的目的是为公司发起设立四川久泰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名为准,以下简称“久泰基金”)搭建运营管理平台,公司成为昆仑发展股东后,将与其共同参与发起设立久泰基金,昆仑发展将作为久泰基金唯一管理人负责该基金的日常运营与管理,以出资额为限对管理基金承担责任。
2、风险:昆仑发展系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许可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目前无管理基金,存在运营管理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3、影响:本次受让完成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基金管理人的专业投资团队和风险控制体系,增强公司投资能力,有效过滤标的项目潜在风险,同时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链整合,提升综合竞争能力。
本次股权受让价格为0元,投资金额为100万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七、 董事会意见
鉴于以上受让目的,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以8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了《关于受让成都昆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四川昆仑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投资的议案》。
八、 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受让成都昆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四川昆仑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投资的议案》,意见全文详见2016年7月29日披露的《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6-068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等机构联合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基金投资周期较长,基金无法足额募集、项目投资失败和基金亏损等风险。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泰控股”)为加快公司外延发展步伐,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利益,拟联合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发展”)等5家投资机构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为公司发展整合产业链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根据《四川省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5〕49号)、《关于做好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基金推荐工作的通知》(川发改高技〔2016〕283号)相关文件精神,公司拟作为主发起人及有限合伙人联合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绵阳久盛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盛创投”)、绵阳聚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融投资”)、成都昆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投资”)、四川昆仑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发展”)共同发起设立“四川久泰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名为准,以下简称“久泰基金”或“创投基金”)。
久泰基金拟募集资金规模为2.5亿元,其中公司拟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久泰基金总规模的20%,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8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联合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公司与相关各方将签订《四川久泰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合伙协议》。
3、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公司发起设立创投基金事项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披露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
二、 合作方基本情况
1、 机构名称: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12月24日
注册地: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
法定代表人:王凤朝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00万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属四川省政府管理的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
经营范围:投融资及资产经营管理;投资重点是:交通、能源、水务、旅游、农业、优势资源开发、环保和省政府授权的其他领域(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关联关系:四川发展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四川发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2、 机构名称:绵阳久盛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3月5日
注册地:绵阳市临园路西段78号综合大楼6楼
法定代表人:李凤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17,000 万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和经营策划,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久盛创投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久盛创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3、 机构名称:绵阳聚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5月4日
注册地: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西段53号
法定代表人:郑洪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关联关系:聚融投资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聚融投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4、 机构名称:成都昆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9月10日
注册地: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13栋西楼402号
法定代表人:谭清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清斌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金融、期货、证券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资产管理、会议服务。
关联关系:昆仑投资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昆仑投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5、 机构名称:四川昆仑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3月6日
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镇官塘村天府金融谷18号公馆
法定代表人:谭清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四川聚信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和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昆仑发展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昆仑发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创投基金基本情况
1、 基金名称:四川久泰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名为准。)
2、 经营范围:电子信息技术相关领域和其他领域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3、 普通合伙人:四川昆仑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2.5亿元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结果为准。
5、基金管理人昆仑发展是已经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许可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目前无管理基金。基金成立后,昆仑发展将负责创投基金的日常运营、管理,以出资额为限对管理基金承担责任。昆仑发展公司作为管理机构负责本基金日常的投资和管理,并由托管银行对该基金托管专户进行管理,由财政部和发改委委托的管理机构对中央财政出资行使出资人权利,监督资金投向。
四、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四川发展等5家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基金份额认购,公司拟委派一名投资相关部门的员工(非董监高)在久泰基金担任决策委员会常任委员职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久泰基金任职。
以上四川发展等5方出资人除昆仑投资系昆仑发展股东,以及昆仑发展完成本次股权调整后,本公司以及久盛创投将成为其股东外,本公司目前未知以上5方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五、合作设立创投基金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 设立目的
以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为基础,市场化运作机制为保障,面向全省、全国,对电子信息领域(包括互联网、大数据)的创新型企业进行投资,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结合绵阳、西部和全国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侧重于对未上市新兴成长性企业的投资,旨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为投资者创造优异回报。
(二) 目标规模
本创投基金由公司与四川发展等5家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目前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其余部分由基金管理人申请“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5000万元构成(申请成功后,该5000万元将由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出资),申请成功后基金总规模为2.5亿元。
(三) 基金投资策略
1、 创投基金的投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支持处于初创期、早中期的电子信息、高科技、创新型企业做大做强。一般不以控股为目的,但对业务相对成熟,具备一定规模,业绩增长迅速,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的互联网、大数据等相关领域的目标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 基金投资限制:(1)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房地产(包括购买自用房地产)等业务;(2)投资于其他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或投资型企业;(3)投资于股票、期货、企业债券、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4)向任何第三人提供赞助、捐赠等;(5)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任何第三人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6)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7)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的形式募集资金;(8)存续期内,投资回收资金再用于对外投资;(9)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四) 存续期限
本创投基金采用有限合伙方式运作,基金存续期限为7年(5+2模式,即前5年是投资期,后2年是退出期)。存续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全体合伙人投票表决是否延长本创投基金存续期限,存续期限最多可延长两年。
(五) 基金治理
本创投基金由昆仑发展担任管理人、普通合伙人。
本并购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本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负责进行项目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决策委员组成,包括4名常任委员,1名非常任委员,其中公司委派1名常任委员,久盛创投委派1名常任委员,聚融投资委派1名常任委员,聚信发展(昆仑发展)委派1名常任委员,其余1名非常任委员为出资单位和基金管理人共同推荐的专家(从行业、法律、财务和投行等专家中选任),另外四川发展、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各委派1名观察员参与投资决策会议。
基金管理人负责召集、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对拟投资项目审查评估。在对拟投资项目提交决策委员会讨论前,需针对该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对违法、违规、违反合伙协议或投资项目不属中央、省、市鼓励类产业等事项,合伙人各方均具有一票否决权。
(六) 基金募集
1、 出资结构
久泰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2.5亿元,公司本次对久泰基金出资5,0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20%,承担有限责任,不参与基金的日常运营与管理;昆仑发展出资25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1%,同时昆仑发展担任创投基金的唯一管理人,负责创投基金的日常运营、管理,以出资额为限对管理基金承担责任。久泰基金目前2亿元出资情况如下:
■
其余20%资金由基金管理人申请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5,000万元构成(该部分资金将由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出资,占比20%),申请成功后基金总规模为2.5亿元。
2、 募资到账管理
现金出资,分期设立。各合伙人同比例分期出资,首期认缴出资总额的40%,以后各期出资按基金投资进度完成。但各出资人的全部出资应不迟于首期出资全部到位后两年内缴清。
(七) 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的支付标准和计提基础依基金所处运作阶段不同而不同。具体如下:A)在基金投资期和投资延长期内,年管理费为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B)在基金回收期内,年管理费为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5%;C)在基金回收延长期内,年管理费为未收回投资额的1%。基金管理费在本基金存续期间每年分两期预付,每次支付全年应支付数额的一半。自基金成立后每满半年后十(10)日内将下一期间管理费划入基金管理人银行账户,首笔管理费支付时间为委托管理协议签署之日起十(10)日内,支付期间为基金成立日至基金成立满半年之日,按天计算。如果在本基金注册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除国投高科和地方引导基金之外的其他出资人的出资仍未能全部到位,则基金合伙人会议有权就管理费的计提方法、标准、支付方式和期限以及是否继续支付管理费等事项作出决议,上述决议由代表实际出资比例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合伙人同意通过。该等决议通过后,管理费的支付应按照该等合伙人会议决议的内容执行。
(八) 基金投资决策
依据前述本创投基金设立的目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将授权投资管理团队制定具体可实施的并购规划,并依据该并购规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标的、从事项目尽职调查、论证项目可行性、达成投资交易、拟定退出方案及交易实施。
(九) 项目退出方式
根据创业企业发展态势、市场环境变化和自身的投资策略、机会,在适当时机选择以下五种投资退出方式中最有利的方式设计项目投资退出方案:
1、 退出方式
(1) IPO上市后直接退出;
(2) 收购、合并或上市企业定向增发退出;
(3) 公开挂牌转让方式退出;
(4) 企业创始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回购退出;
(5) 破产清算退出。
2、 退出的实施
(1) 已约定退出方式之投资退出实施
对于在投资前已约定并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的退出方式(投资合同中已有明确条款)之退出实施,可由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按约定方式实施投资退出,或按约定的其他条款保障基金权益。
(2) 未约定退出方式之投资退出实施
由项目小组根据对所投企业的动态跟踪管理,向总经理提出有关投资退出的时机、方式的建议,并会同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做出退出时的投资估值,并制订具体的退出方案。
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根据拟订的退出方案,负责与投资退出关联方进行协商、谈判,并将达成一致意见的退出方案,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投资退出决策审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退出方案负责并具有决策权。
对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退出方案,由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六、设立创投基金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 通过各方的资源优化整合,公司将借助四川发展等机构的资本与产业优势,优化整合各方资源,同时通过昆仑发展在股权投资领域的专业能力,为公司储备更多业务相关领域的创投项目,提升投资效率,实现自身外延扩张和产业整合的双重战略目标。
2、 设立创投基金,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把握新兴产业高速发展机遇,同时有利于借助四川发展、昆仑发展等专业机构的投资能力,消除或提前化解投资项目前期的决策风险、财务风险、行业风险等或有风险,更好地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且投资期限较长,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将根据投资项目具体投资收益而定。
七、存在的风险
1、 合作各方对共同设立创投基金达成共识,但由于基金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 本次拟设立的创投基金存在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使公司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同时创投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投资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投资实施后的整合过程中存在管理风险、文化融合、未达到实现协同效应等方面的风险;
3、 久泰基金能否成功申请到“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5000万元尚具有不确定性,久泰基金存在无法足额募集的风险;
4、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根据内部《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15年3月)持续完善投资决策管理流程,做到科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董事会意见
本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事项有利于加快公司产业升级和外延发展的步伐,同时有利于整合更多资源,完善公司产业链,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联合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及有限合伙人联合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机构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事项。
九、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发起设立创投基金主要目的在于加快公司外延发展步伐,有利于公司在相关业务领域进行产业扩张,进一步整合产业链,并充分利用基金管理人的专业投资团队和风险控制体系,增强公司投资能力,有效过滤标的项目潜在风险,推动公司积极稳健地外延式扩张,实现持续、健康、快速成长。
本次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发起设立久泰基金。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公司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三泰控股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三泰控股的综合竞争力;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
十一、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