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87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投资”)的通知,获悉以下事项:
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14,080,000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5%,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7月28日,质押期限为自2016年7月28日至2018年7月27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派思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78,500,000股(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1%,累计股票质押数为122,200,3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68.46%,占公司总股本的33.42%。
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的目的是为控股股东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