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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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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16-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5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华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王华清先生简历:

王华清,男,土家族,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董办主管、融资并购处经理,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53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收到公司大股东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实业”)关于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6年7月28日,东方实业解除了以所持我公司合计87,23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为质押物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贷款的质押,该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此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70%,占公司总股本的3.05%。

2016年7月28日,东方实业将其持有的我公司26,7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质押期限自2016年7月28日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日止。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此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74%,占公司总股本的0.94%。

二、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的目的是东方实业为融资提供质押担保。鉴于东方实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东方实业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截至公告日,东方实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466,346,2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2%,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东方实业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后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89,5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3.52%,占公司总股本的13.63%。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