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上接14版)
发行人于2011年11月24日发行了“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15亿元,期限1年,已到期归还。
发行人于2012年2月13日发行了“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10亿元,期限1年,已到期归还。
发行人于2013年1月10日发行了“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15亿元,期限1年,已到期偿还。
发行人于2013年5月8日发行了“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2013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10亿元,期限1年,已到期偿还。
2012年6月,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12]MTN128号文件接受注册,公司注册了10亿元的中期票据注册额度。
发行人于2012年06月19日发行了“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10亿元,发行期限5年(含权3+2年),2015年6月21日,投资人回售了3亿元中期票据份额,目前该期中期票据存续余额为7亿元。
2012年9月,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12]MTN292号文件接受注册,公司注册了8亿元的中期票据注册额度,已到期偿还。
发行人于2012年10月24日发行了“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2012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8亿元,发行期限3年,已到期偿还。
2012年12月,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12]MTN398号文件接受注册,公司注册了24亿元的中期票据注册额度。
发行人于2013年1月10日发行了“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5亿元,期限3年,已到期偿还。
发行人于2013年5月22日发行了“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201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19亿元,期限3年,已到期偿还。
2013年7月,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13]CP259号文件接受注册,公司注册了13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
发行人于2013年8月21日发行了“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2013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5亿元,期限1年,已到期偿还。
发行人于2013年10月25日发行了“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2013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8亿元,期限1年,已到期偿还。
2013年10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319号核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汇元一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该计划对应基础资产为发行人因出租而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11.14亿元,其中优先级为10.00亿元,次级为1.14亿元,次级由发行人全额认购。根据发行人长期应收款的收款期限,优先级期限分为4个期限,分别为3个月、9个月、12个月以及不超过12个月。发行人已经于2014年3月4日和5月29日根据发行协议分别偿还优先级资金3.10亿元和2.80亿元。
2014年1月2日,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14]PPN2号文件接受注册,公司注册了25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额度。
发行人于2014年1月28日发行了“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5亿元,期限2年,已到期偿还。
发行人于2014年4月17日发行“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2014年度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为7.50亿元,期限1年,已到期偿还。
发行人于2014年7月8日发行“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2014年度第三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为12.50亿元,期限2年,已到期偿还。
发行人于2014年10月10日发行“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23亿元,期限1年,已到期偿还。
发行人于2015年3月11日发行“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11亿元,期限3年,尚未到期。
发行人于2015年4月22日发行“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为7.50亿元,期限1年,已到期偿还。
发行人于2015年9月1日发行“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10亿元,期限270天,已到期偿还。
发行人于2015年9月21日发行“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10亿元,期限270天,已到期偿还。
发行人于2015年9月25日发行“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10亿元,期限180天,已到期偿还。
发行人于2015年10月22日发行“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10亿元,期限270天,已到期偿还。
发行人于2016年1月22日发行“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13亿元,期限1年,尚未到期。
发行人于2016年2月24日发行“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10亿元,期限1年,尚未到期。
发行人于2016年3月16日发行“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10亿元,期限270天,尚未到期。
发行人于2016年5月18日发行“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金额为14亿元,期限3年,尚未到期。
发行人于2016年7月5日发行“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金额为25.7亿元,期限3年,尚未到期。
(四)存续期内发行人及所在集团公司并表范围内企业的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表4-56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所在集团公司并表范围内企业的存续期内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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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事项(截至2015年12月31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计对外担保金额约为2.7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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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承诺事项
1、资本性承诺
表4-57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资本性支出承诺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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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租赁承诺事项
表4-58 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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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涉及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无
(四)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受限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长期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受限制货币资金余额为878,972.22万元,主要内容如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794,784.13万元、借款保证金31,503.29 万元、信用证保证金2,684.78万元。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截至2015年底,发行人受限制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总额为47,282.17万元。
表4-59 截至2015年底公司固定资产抵押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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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
截至2015年底,发行人受限制的股权总额为80,576.84万元。
图表4-60截至2015年底公司子公司的股权质押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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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长期应收账
发行人受限的长期应收款主要为发行人通过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主要为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账款。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并范围内未出表资产证券化产品对应的未到期基础资产规模(即受限基础资产)为613,058.08万元。
(五)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六)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关联方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子公司。
(2)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性质
表4-61与发行人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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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方交易
发行人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独立核算的原则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公允定价原则,2015年度,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关联销售
表4-62 发行人2014年度、2015年度关联销售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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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采购
表4-63 发行人2014年度、2015年度关联采购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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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租赁情况
表4-64 发行人2014年度、2015年度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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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联利息费用、收入情况
表4-65 2015年度关联利息收入及费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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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担保情况
表4-66 截至2015年底发行人发生的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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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资金拆借情况
表4-67 发行人发生的关联资金拆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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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联往来情况(1)关联应收款情况
图表4-68 2014年末发行人关联应收款余额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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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联承诺事项
表4-69 截至2015年末公司关联承诺事项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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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产证券化及其对本次债券偿债能力的影响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未到期资产证券化产品信息如下:
表4-70 截至2015年末未到期资产证券化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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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未到期资产证券化产品对应的基础资产情况如下:
表4-71 截至2015年末未到期资产证券化产品对应的基础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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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并范围内未出表资产证券化产品对应的未到期基础资产规模(即受限基础资产)为613,058.08万元,其中2016-2018年到期的规模分别为354,739.09万元、181,012.35万元、77,306.64万元。2015年经审计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11,693,658.98万元,以该数据为基础,上述逐年到期的受限资产金额占2014年现金流入的比例分别为3.03%、1.55%、0.66%。
(3)发行人通过资产证券化融资,平均融资成本约7.00%,其中劣后级占比约10%,劣后级由发行人持有;融资所得资金用于融资租赁,利息约15%,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根据上述测算,每单位3年期的基础资产通过资产证券化,在资产到期前可产生的现金流入约为1.67单位。发行人从2014年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现有的基础资产本金大部分将在2018年前到期,发行人通过资产证券化融资所得资金形成的融资租赁应收款本金大部分若不再次证券化将在2019年前到期,到期前将逐年产生利息。若本期债券2016年发行,预计到期日不早于2019年,则存量资产证券化产品不会对本期债券的偿债能力形成重大影响。
但是如果发行人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发生大面积违约事件且发行人追偿率较低,发行人持有的劣后级将会产生较大损失,并且融资资金再次投放形成的融资租赁应收款将有较大损失,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及现金流,从而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发行人拟使用不超过40亿元的资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拟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偿还到期的金融机构借款。
(一)补充营运资金
发行人的主要业务包括整车销售、维修服务、佣金代理和汽车租赁,其中整车销售对资金需求量最大。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第1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40.64亿元、863.57亿元、937.00亿元以及258.11亿元,营业收入持续增长。随着公司经销网络的建设和营收规模的迅速扩大,迫切需要流动资金的持续支持,用于优化并完善经销网络布局,提升销售规模、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第1季度,公司汽车整车销售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744.29亿元、763.30亿元、826.02亿元以及937.00亿元。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第1季度,公司汽车销售整车采购成本分别为713.73亿元、734.07亿元、791.24亿元以及791.24亿元。公司整车采购支付供应商货款的方式为全额预付款,即公司先支付给供应商全额款项后,供应商才发货,这给公司的运营资金带来较大压力。如果公司未来继续保持近年来汽车整车销售快速增长的趋势,公司未来一年还需要较多的资金投入用于购买整车。
以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为基础,计算出公司每年营运资金需求量为187.05亿元,扣除不受限自有资金,营运资金缺口为99.15亿元;发行人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不超过40亿元的资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计算公式:新增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未受限自有资金。
(二)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截至2016年3月31日,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为434.19亿元,发行人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剩余资金偿还到期的金融机构借款。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提升所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此次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提升公司资金实力,对发行人所投资企业注资,提高所投资企业的产品产销量,进而提高发行人及其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
(二)增强短期偿债能力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本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将进一步提升,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将有所增强,财务风险将有所降低。
(三)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公司目前正处于发展期,资金需求量较大,而宏观、金融调控政策的变化会增加公司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增加公司资金的使用成本,因此要求公司拓展新的融资渠道。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可以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满足不断增长的营运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同时,在保持合理资产负债率水平的情况下,通过负债融资,将提高财务杠杆比率,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和资金运营效率。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专项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上海金桥支行
银行帐户:76300188000051896
四、募集资金监管机制安排
1、发行人内部建立了募集资金监管体系
发行人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账户每笔资金的进出进行核对,出具对账单并由复核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确保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
2、聘请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在光大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聘请光大银行担任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监管发行人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3、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招商证券担任本期债券债券受托管理人,对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并在每年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专项账户的运作情况。
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发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形,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本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发行人2013年、2014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16年1-3月份未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二)主承销商关于发行人2016年公司债券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发行人2016年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四)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人2016年公司债券的评级报告;
(五)发行人2016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发行人2016年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9栋
电话号码:021-61691231
传真号码:021-61341258
联系人:罗晟杰
(二)牵头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7层
联系人:李振国
联系电话:010-58038997
传真:010-57601770
三、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本期债券发行期间,每日9:00-11:30,14:00-17:00(非交易日除外)。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16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