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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 2016年 6 月 30日止6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06年12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省监管局《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苏银监复字﹝2006﹞423号)批准开业。本行是由原无锡市商业银行、苏州市商业银行、南通市商业银行、常州市商业银行、淮安市商业银行、徐州市商业银行、扬州市商业银行、镇江市商业银行、盐城市商业银行和连云港市商业银行10家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设立,并于2007年1月22日领取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10家城市商业银行在合并后各自的独立法人资格取消,原有债权债务由本行承继。

本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796544598E,营业期限为2007年01月22日至******,金融业务许可证号为B0243H232010001,法定代表人夏平,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本行申请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50,000,000.00元;

2009年8月,根据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行向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募集人民币普通股550,000,000.00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0元,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8,400,000,000.00元;

2010年3月,根据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行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天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金鹰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海澜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募集人民币普通股700,000,000.00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00元,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9,100,000,000.00元;

2013年7月,根据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向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金鹰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鹏欣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省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瑞同祥商贸有限公司和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募集人民币普通股1,290,000,000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00元,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0,390,000,000.00元。

截止2016年6月30日,本行的第一大股东为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8.76%。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本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行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的行业性质为金融业,主要业务为提供公司及个人银行服务,从事资金业务,并提供融资租赁、资产管理及其他金融服务。

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苏兴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3日更名。

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集团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本期财务报表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要求列示,并不包括在年度财务报表中列示的所有信息和披露内容。本财务报表应与本集团2015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2016年6月30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说明

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集团编制 2015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五、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

(一)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本集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缴存范围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2016年6月30日、2015年12月31日,本行人民币一般存款准备金率分别为13.5%、15%,外币一般存款准备金率分别为5%、5%;2016年6月30日、2015年12月31日,保得村镇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例分别为9.0%、9.5%。

(2)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系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用作资金清算用途的资金。

(3)外汇风险准备金是本集团按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8月15日颁布的相关通知缴存的款项。外汇风险准备金依据上月远期售汇签约额的20%按月计提,冻结期为一年。

(二)存放同业款项

(三)拆出资金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认为上述金融资产变现不存在重大限制。

(五)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指一种金融产品,其价值取决于其所依附的另一种“基础性”金融产品指数或其他变量的价值。通常这些“基础性”产品包括股票、大宗商品、债券市价、指数市价或汇率及利率等。本集团运用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为外汇掉期合约与外汇远期合约。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是指其所依附的“基础性”资产的合同价值。该合同价值体现了本集团的交易量,但并不反映其风险。

(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按交易方类别分析

2、按担保物类别分析

(七)应收利息

(八)发放贷款和垫款

1、按企业和个人分布情况分析

2、 按客户行业分布情况分析

3、 按地区分布情况分析

4、 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分析

5、 已逾期贷款的逾期期限分析

逾期贷款是指本金或利息逾期1天或以上的贷款,对于可以分期付款偿还的客户贷款及垫款,如果部分分期付款已逾期,该等贷款的全部金额均被分类为逾期。

6、 贷款损失准备

(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信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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