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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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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6-085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7月31日下午14:30在上海市青浦区华徐公路888号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1号综合大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文昌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7月2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和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维生素E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维生素E项目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能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科技”)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资金的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能特科技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能特科技根据经营战略需要,结合其目前的资金状况,为配合能特科技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贴现、贸易融资等业务(最终以金融机构同意授予的授信额度及授信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为二年(以金融机构同意的期限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能特科技拟再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美元贸易融资授信额度

能特科技在2015年度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授信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即将届满,能特科技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资金的需求,拟再向授信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贸易融资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同意的额度为准),用于办理进口押汇、进口代付、出口押汇、出口代付及国际信用证开立等业务(最终以授信银行同意授予的授信额度及授信品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上述融资授信额度由能特科技之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石首”)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文智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能特科技、能特石首的法定代表人陈烈权先生全权代表能特科技、能特石首与金融机构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公司、能特科技、能特石首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二年。

本议案所涉担保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公告》。

四、在关联董事林文昌先生和林文智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七位无关联关系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关联企业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6-086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7月31日下午17:00时在上海市青浦区华徐公路888号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1号综合大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争妍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7月2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关联企业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6-087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年产2万吨维生素E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科技”)由于市场需求、自身竞争优势原因,拟使用自筹资金57,6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维生素E项目。本项目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涉及关联交易。

一、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能特科技、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湖北省石首市东升镇。

3、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拟形成年产2万吨维生素E的生产能力,包括维生素E合成和喷粉车间及维生素E的配套中间体——异植物醇合成车间。

4、项目建设时间:项目建设期为自项目批准后不超过10个月。

5、项目资金来源:能特科技滚存未分配利润、新增银行贷款等自筹资金。

6、项目投资的具体实施方案: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7,600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7、项目投产后的营业数据预测

本项目达产后年均新增营业收入139,000万元,新增净利润30,000万元,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3~3.5年。以上营业收入、利润等情况分析系基于目前维生素E市场行情相关数据进行预测,若相关情况发生变化,则预测的营业收入及利润目标会随之发生变化。

二、项目实施目的

1、项目产品存在稳定且稳定增长的市场需求,投资该项目能够获得较为稳定的收入与利润

维生素E具有抗衰老、提高免疫力的作用,对心脑血管疾病有辅助治疗作用,在饲料添加剂行业、制药行业、保健品行业、食品行业、化妆品行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长期以来,国际市场对维生素E的需求一直呈稳步增长的态势。

中国产业信息网发布的《2014-2019年中国维生素E市场全景评估及行业前景预测报告》指出:全球维生素E产能约8万吨,其中80%的维生素E用作饲料添加剂,仅有20%维生素E用于医药、食品领域。

维生素E是全球市场容量最大的维生素类产品之一。2013 年全球饲料产量为9.63 亿吨,预计未来饲料产量将维持每年3%左右的稳定增长,这也将带来饲料用维生素产品的需求保持稳定的增长,长期稳定的需求增长保证了本项目投资的稳健性。

2、投资该项目能够使得能特科技原有氢醌产品的全产业链产能得到充分利用,从而进一步降低产品成本,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维生素E的合成需要两个关键中间体:异植物醇和三甲基氢醌。能特科技的三甲基氢醌产品具有较好的成本优势,但由于三甲基氢醌产品主要用于维生素E的生产,而全球维生素E的生产厂家非常集中,同时主流厂家都自主配套了三甲基氢醌的生产能力,使得能特科技的三甲基氢醌相关车间产能一直无法全部释放,继续延伸产业链到维生素E,直接对接全球成千上万的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与贸易商是能特科技提升三甲基氢醌相关资产产能利用率、进一步降低三甲基氢醌产品成本、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必然选择。

3、异植物醇全新合成工艺的开发成功保证了能特科技投资建设维生素E项目更为安全,成本优势更为显著

维生素E产品的竞争优势主要取决于产品质量和成本两大方面。产品质量方面能特科技中试产品质量已经达到相关标准。产品成本方面主要体现在三甲基氢醌和异植物醇两个关键中间体的合成成本上。能特科技的三甲基氢醌产品已具备一定的成本优势。而能特科技投入大量资金开发出的异植物醇合成新工艺,经湖北省科学技术信息院认定为国内首创工艺。经湖北省化学品安全协会组织国内知名的化工专家进行论证并对中试现场查勘,对该国内首创工艺给出了“该反应原理及技术路线可行,项目生产工艺过程安全可靠”的结论。该新工艺与老工艺相比更加清洁、环保、高效,而且生产成本更低。

综上所述,能特科技延伸产业链进入维生素E的合成成为必然。

三、项目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

本项目是能特科技基于现有市场发展态势,及与客户初步沟通的基础上进行的相关规划,因此产品未来销售有一定市场风险。

2、资金风险

因本项目大部分资金为自有资金建设项目,可能存在因能特科技资金紧张带来的项目建设放缓的风险。

3、审批风险

目前本项目尚未全部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存在因审批未能通过造成的延期建设或取消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3~3.5年,项目达产后预计年新增净利润30,000万元,近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但对未来的公司业绩将产生积极重大影响。

五、其他

有关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有关临时报告中进行持续跟踪披露。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6-088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及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7月31日下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能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为关联企业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石首”)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科技”)及关联企业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孚实业”)融资提供担保,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审议,且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一、公司及能特石首为能特科技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能特科技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资金的需求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同意授予的授信额度及授信品种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特科技2015年度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授信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即将届满,拟再向授信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贸易融资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同意授予的授信额度及授信品种为准),上述融资授信额度由能特科技全资子公司能特石首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5月31日

3、住所:荆州开发区东方大道

4、法定代表人:陈烈权

5、注册资本:22,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非国家禁止类、限制类新型医药中间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相关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非国家禁止无污染的其它化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经营(国家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到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需办理前置审批的项目不得经营)

7、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能特科技100%的股权

8、与本公司关系:能特科技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财务状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能特科技的资产总额为99,913.52万元,负债总额为35,421.44万元(其中短期借款7,485.38万元,长期借款0万元),净资产为64,492.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5.45%。201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40,969.51万元,利润总额为20,297.91万元,净利润为17,337.9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6年6月30日,能特科技的资产总额为108,245.43万元,负债总额为33,997.91元(其中短期借款9,500.00万元,长期借款0万元),净资产为74,247.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1.41%。2016年1-6月营业收入为32,908.35万元,利润总额为11,379.04万元,净利润为9,755.4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能特科技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最高不超过2亿元。

(3)担保期限: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贷款(或融资)的还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以上事项最终需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2、能特石首为能特科技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美元。

(3)担保期限: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贷款(或融资)的还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以上事项最终需以能特石首与授信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二、公司为关联企业同孚实业融资提供担保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同孚实业及其子公司为了优化资产结构,改善现金流,顺利实现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拟通过发行私募债进行融资。同孚实业本次融资是为了满足其自身正常的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且同孚实业的全资子公司福建冠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福实业”)已将其所有的房地产为公司的银行融资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冠福实业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事项提供保证担保。基于冠福实业的上述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导致其无法以自有的房地产为其母公司同孚实业融资提供担保,因此,为了保证同孚实业的正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为同孚实业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同孚实业的股东林福椿先生、林文洪先生向本公司提供全额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二)被担保方同孚实业备案发行私募债情况(以实际备案为准)

同孚实业拟备案发行不超过3亿元私募债基本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私募债

2、债券期限:36个月

3、备案发行总量:不超过3亿元

4、资金用途:支付受让公司资产剥离的第三期款项、补充同孚实业的经营性流动资金。

(三)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6月13日

3、注册地址:德化县北西环路工业园

4、法定代表人:林文洪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经营范围:对工业、农业、能源业、交通业、环保业、高科技项目、旅游业、商务服务业的投资;建筑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的批发、代购代销;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项目投资。销售日用百货、竹木制品、石油制品(不含专控油、成品油)、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竹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机电设备、金属材料、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工业油、金属及金属矿销售、非金属及制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同孚实业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林福椿先生、林文洪先生控制的企业,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8、股东构成:林福椿先生持有同孚实业10%的股权、林文洪先生持有同孚实业9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同孚实业的资产总额为115,013.48万元,负债总额为71,144.43万元(其中:短期借款4,900.00万元),净资产为43,869.05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88,287.05万元,利润总额为10,221.85万元,净利润为7,503.8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6年6月30日,同孚实业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129,263.78 万元,负债总额为81,657.56元(其中:短期借款4,400万元,发行私募债20172.13万元),净资产为47,606.22万元,2016年1-6月营业收入为85,482.44万元,利润总额为4,982.9 万元,净利润为3,737.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同孚实业备案发行的私募债的存续期限(36个月)及其发行的私募债到期日后2年期满止。

3、担保的主债务本金金额:不超过3亿元。

以上事项最终需以公司签署的担保文件的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资信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的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能特石首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风险可控,是安全且可行的,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同孚实业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其融资是为了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时,同孚实业的全资子公司冠福实业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同孚实业的股东林福椿先生、林文洪先生还就担保事项向本公司提供全额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由此可见,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公司为同孚实业的融资提供担保符合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公司及能特石首为能特科技申请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公司为关联企业同孚实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将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7,762.77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81,111.67万元,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总额为6,651.10万元(按2016年7月29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中间价665.11:100计算),为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的总额为30,000万元,占本公司 2015 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286,597.18万元的41.09%。

本次公司为能特科技和同孚实业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需求而新增的担保。能特石首为能特科技提供担保,是能特科技在2015年向授信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即将届满的情况下对原授信额度的续展。

上述担保发生后,累计担保总额为167,762.77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能特石首为能特科技担保的1,000万美元,按2016年7月29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中间价665.11:100计算)合计占本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286,597.18万元的58.54%。此外,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清偿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为能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4、《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关联企业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事前同意函》;

5、《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关联企业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6、《反担保合同》。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6-089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7月31日,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冠福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冠福股份福州分公司和冠福股份厦门分公司,现将本次注销分公司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2015年,为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加快业务结构调整,已将市场竞争激烈、经营业绩亏损、不具备发展前景的日用陶瓷、竹木制品等家用品制造与分销业务和大宗商品贸易业务进行了剥离即向公司控股股东林福椿先生、林文洪先生控制的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转让相关的16家子公司全部股权。资产剥离完成后,冠福股份福州分公司和冠福股份厦门分公司对相关业务、客户、未收货款等相关事项进行梳理,鉴于目前相关工作已完成,公司拟对冠福股份福州分公司和冠福股份厦门分公司进行注销。

本次拟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注销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1、公司名称: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6784578724

3、注册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福峡路198弄仓山镇工业小区

4、负责人:黄盛海

5、成立日期:2008年07月22日

6、经营范围: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1、公司名称: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930181572

3、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光路101号第二幢4楼

4、负责人:刘定均

5、成立日期:2009年04月20日

6、经营范围: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

三、拟注销的相关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冠福股份福州分公司和冠福股份厦门分公司注销后,其资产、负债、人员等全部并入公司,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要影响,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对提高公司的管理运营效率有积极的作用。

四、其他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冠福股份福州分公司和冠福股份厦门分公司清算、注销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0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8月19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下午15:00至2016年8月1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8月16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7.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产业园冠福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能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为关联企业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2016年8月1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上述第2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另外,上述第2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上述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审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信函或传真须在2016年8月17日17:00时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投资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16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产业园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华伦 黄丽珠

联系电话:(0595)23551999、23550777

联系传真:(0595)27251999

电子邮箱:zqb@guanfu.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02。

2.投票简称:“冠福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对审议的所有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00。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8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注:如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委托人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