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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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

2016-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6-056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中科紫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科紫鑫”)与北京华生恒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生恒业科技”)于2016年8月1日签订了《测序仪销售合同》,华生恒业科技购买公司生产的基因测序仪设备及配套试剂,合同总金额为2,779,800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 称:北京华生恒业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京平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三才堂水清木华园1号楼709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服务、咨询、转让、培训;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机械电气设备、建筑材料;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华生恒业科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2015年度,华生恒业科技与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3、华生恒业科技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甲方:北京华生恒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中科紫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合同总价:华生恒业科技与北京中科紫鑫签订了2台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试剂订货合同,合同总金额2,779,800元。

3、结算方式:现金支付或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4、交货日期: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货款后10个工作日内发货

5、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6、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双方认可的事项)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七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乙方提供的损失说明),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7、乙方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双方商定的时间交付产品或逾期交付产品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产品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七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中科紫鑫与华生恒业科技签订的基因测序仪设备及配套试剂的《测序仪销售合同》,标志着公司基因测序仪项目在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已经达到市场化销售的要求,为公司实现基因测序仪及相关产品规模化、产业化的生产、销售开拓了良好的开端。

2、公司经营业绩良好,在资金、人员、技术、产能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本合同金额277.98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63,326.00万元的0.44%。

4、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6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对公司业务及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合同相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公司如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设备,将面临赔偿违约金的风险。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

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测序仪销售合同》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6-057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测序仪项目产业转化项目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以下简称:基因组研究所)已于2013年10月29日在青岛举行的国际基因组学大会开幕式现场就合作开发第二代高通量测序系统签订《测序仪项目产业转化投资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共同开发基因测序仪项目,具体实施单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中科紫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紫鑫),同日中科紫鑫与基因组研究所签署《技术合作协议》,委托基因组研究所对“测序仪产品化开发”项目进行后续研发;2014年1月28日中国科学院对基因组研究所下发了(科发函字〔2014〕19 号)《中国科学院关于同意北京基因组研究所以无形资产入股吉林中科紫鑫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已同意基因研究所用于“DNA测序仪的可二维调整的CCD相机支撑装置”等9项专利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的二分之一所有权投资入股中科紫鑫,并提请基因研究所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上述无形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按规定备案后作为具体投资金额的依据。

2014年6月25日公司收到基因组研究所通知,基因组研究所已完成对相关资产的评估工作,并完成向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中科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办理国有资产产权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基因组研究所已完成与公司共同开发基因测序仪项目意向合作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5年12月16日,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中科紫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科紫鑫”)与北京亦庄数字显示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数显公司”)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北京数显公司将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经海五路与科创九街交汇处E2M1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构筑物所有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一并整体转让给北京中科紫鑫,转让价款总计369,474,000元。为公司基因测序仪的产业化奠定了基础。

《关于公司拟与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签订测序仪项目产业转化投资意向书的公告》(2013-042)、《关于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测序仪项目产业转化项目进展公告》(2014-028)、《关于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测序仪项目产业转化项目进展公告》(2014-034)、《关于北京中科紫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购买土地房产的公告》(2015-092),详细内容公司已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测序仪项目产业转化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中科紫鑫于2016年8月1日与北京华生恒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生恒业科技”)签订《测序仪销售合同》,华生恒业科技购买公司生产的基因测序仪设备及配套试剂,合同总金额2,779,800元。本次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中科紫鑫与华生恒业科技签订的基因测序仪设备及配套试剂的《测序仪销售合同》,标志着公司基因测序仪项目在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已经达到市场化销售的要求,为公司实现基因测序仪及相关产品规模化、产业化的生产、销售开拓了良好的开端。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2016-056)详细内容公司已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风险提示

国产新一代基因测序仪产品技术层面已通过验证,尚存在该产品在应用市场的应用性和适用性风险,需与客户共同推进应用开发,产品的推广效果、客户的认可程度尚存在不确定因素。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