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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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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16-026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25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南平先生召集,经董事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调整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于2015年9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以2015年4月30日公司参股公司新疆腾翔净资产为依据,经协商以3,285.64万元将持有的参股公司新疆腾翔45.46%的股权转让给香港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详见刊登在2015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由于新疆腾翔镁制品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至实际交割日期间产生资产减值,须在转让价中调整,根据公司、甘肃腾达西铁资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建民与香港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12日签署的《新疆腾翔镁制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第3.3条、第3.4条规定的转让价调整机制对转让价予以调整,应支付给全部卖方的最终转让价由72,275,495元人民币调整为53,288,682元人民币,其中支付给公司的转让价由为32,856,440元人民币调整为24,225,035元人民币。

本次股权转让交割调整预计影响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经营业绩860余万元。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