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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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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公告

2016-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8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之前,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于江水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615,4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5%。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于江水于2016年7月29日减持1,095,000股,减持价格为26.55元/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于江水累计减持1,095,0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91%,本次减持后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于江水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43%。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截止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之前,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于江水持有本公司13,615,40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35%。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根据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于江水关于其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恒通股份于2016年7月23日披露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6-027)

二、股东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及相关持股变动情况

(一)股东实施减持预披露计划的具体情况,包括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减持比例等: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四)实施减持预披露计划后,股东持股情况:

注:本表中数值尾数存在差异的,系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五)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于江水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未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