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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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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6-049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7月31日通过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广胜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推举郑晓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以下意见:

1. 由于独立董事曹晓珑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连续6年,并按照规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并提交了《关于推举郑晓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3.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晓泉的履历,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晓泉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4.同意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晓泉提交至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日

附件简历:

郑晓泉,男,1954年生,陕西省西安市人,1994年至今在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学院电气绝缘研究中心任教,期间于1998年获副教授职务;2000年获得工学博士学位;2007年获教授职务;2001年4月-2002年7月作为访问研究员赴英国南安普敦大学电子与计算机科学系高电压实验室从事合作研究,回国后在西安交通大学电力设备电气绝缘国家重点实验室,电气绝缘研究中心从事电气绝缘技术领域的科研和教学工作。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6-050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日收到独立董事曹晓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曹晓珑先生因连续六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任职期限已满,按照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曹晓珑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低于1/3的比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曹晓珑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曹晓珑先生将按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公司正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曹晓珑先生在其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独立履行职务,在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公司持续规范运作等多方面均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曹晓珑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2016-051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8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8月29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8月29日

至2016年8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6年7月19日和2016年8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三)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16年8月25日、26日,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到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

邮政编码:614001

联系电话:(0833)-2595155

传真:(0833)-2595155

联系人:冯涛 叶罗迪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8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