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107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3永泰债”
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回售代码:100943
回售简称:永泰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回售申报日:2016年8月1日
回售有效申报数量:210,000手,回售金额为210,000,000元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6年8月8日
根据《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本公司发行的2013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3永泰债,代码:122267)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回售申报日(2016年8月1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3永泰债”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回售的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13永泰债”回售申报登记的统计,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210,000手(1手为10张),回售金额为210,000,000元。有效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业务失效。
2016年8月8日为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本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3永泰债”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2016-108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8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培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第2项议案为特别议案,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启伟律师、谢静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109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28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2日在山西省太原市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培忠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兴电力股份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公司认真自查,认为全资子公司华兴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兴电力”)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兴电力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优化债务结构,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兴电力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华兴电力股东优先配售。
(五)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结构(包括是否设计含权、是否设计回售条件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是否设计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七)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八)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华兴电力偿还借款、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九)承销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担保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无担保方式发行。
(十一)上市交易所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华兴电力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二)公司的资信状况和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华兴电力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三)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股份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华兴电力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期限、担保事项、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是否设置回售选择权或票面利率上调选择权等条款、网上网下发行比例等事项;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
(四)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
(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方式及金额;
(七)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八)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瀛石化”)进行增资,按1元现金认购1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金额为40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华瀛石化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30亿元变更为70亿元,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五、关于全资子公司华衍物流有限公司设立青岛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华衍物流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出资设立华衍物流(青岛)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拟定注册资本2亿元,由华衍物流有限公司持股100%。
上述第一至五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关于召开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8月18日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为:1、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兴电力股份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2、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兴电力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股份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4、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5、关于全资子公司华衍物流有限公司设立青岛子公司的议案。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110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兴电力股份公司
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华兴电力股份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泰能源”)董事会将华兴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兴电力”)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华兴电力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华兴电力股东优先配售。
(五)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结构(包括是否设计含权、是否设计回售条件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是否设计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七)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华兴电力偿还借款、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九)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无担保方式发行。
(十一)上市交易所
华兴电力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二)公司的资信状况和偿债保障措施
华兴电力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三)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十四)授权事宜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期限、担保事项、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是否设置回售选择权或票面利率上调选择权等条款、网上网下发行比例等事项;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
5、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方式及金额;
7、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8、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9、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其他事宜;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华兴电力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华兴电力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2016年1-6月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1)2016年1-6月新增合并单位
■
(2)2016年1-6月减少合并单位
无。
2、2015年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1)2015年新增合并单位
■
(2)2015年减少合并单位
■
3、2014年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1)2014年新增合并单位
■
(2)2014年减少合并单位
无。
4、2013年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较2012年未发生变动。
(二)华兴电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非经特别说明,以下信息中引用的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财务数据均引自华兴电力经审计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6月财务报告。
华兴电力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6月财务报告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审计,并出具了“和信专字(2016)第00037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3)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2、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3)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注: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四)管理层简明财务分析
华兴电力管理层结合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对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盈利能力以及业务发展战略进行了如下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华兴电力资产总额分别为2,163,701.10万元、2,110,780.77万元、3,241,093.20万元和3,548,295.70万元。2015年末的总资产较2014年末大幅增长53.55%,主要系华兴电力收购子公司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所致。
从资产结构来看,华兴电力非流动资产的占比在最近三年及一期内维持在高位,主要系华兴电力所处火力发电行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规模较大所致。最近一期末,华兴电力的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为79.03%。华兴电力流动资产的主要科目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非流动资产的主要科目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
2、负债结构分析
■
最近三年及一期,华兴电力的负债总额分别为2,168,935.16万元、2,031,628.21万元、2,051,410.10万元、2,226,748.88万元,在报告期内保持稳定。
从负债结构来看,报告期内华兴电力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基本保持稳定。华兴电力的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构成。
3、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最近三年及一期,华兴电力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95,959.91万元、280,340.49万元、225,844.42万元和302,885.82万元。最近三年华兴电力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保持稳定,与华兴电力销售收入变化趋势基本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最近三年及一期,华兴电力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3,049.88万元、-63,613.03万元、-108,975.03万元和-1,021,541.37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华兴电力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一方面原因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多,最近三年及一期分别为114,914.81万元、33,083.36万元、186,206.67万元和174,932.09万元,上述支出主要为华兴电力电厂基建和技改项目支出;另一方面是投资支付的现金较多,最近三年及一期分别为123,517.20万元,43,878.58万元,39,110.08万元和906,550.61万元,主要用于股权投资的相关支出。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最近三年及一期,华兴电力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2,165.29万元、-242,795.94万元、-51,782.83万元和1,004,353.72万元,华兴电力融资渠道畅通,2016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大幅增加,主要系华兴电力收到股东增资款所致。
4、偿债能力分析
■
(1)短期偿债能力
最近三年及一期,华兴电力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58、0.55、0.69和0.98;速动比率分别为0.54、0.51、0.66和0.96,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呈现上升趋势,短期偿债能力表现较好,主要系华兴电力股东为支持公司发展,加快实现规模效应而对华兴电力进行了大额增资所致。
最近三年及一期,华兴电力的利息保障倍数呈稳步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华兴电力的息税前利润完全可以覆盖公司的利息支出,利息保障倍数均大于1。
(2)长期偿债能力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华兴电力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00.24%、96.25%、63.29%和62.76%,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本期收到股东大额增资款所致。最近一期末华兴电力资产负债率大幅低于火电行业平均值,保持了安全稳健的财务结构。
5、盈利能力分析
■
报告期内煤炭价格持续走低,有效降低了华兴电力火力发电所需动力煤的采购成本,使得华兴电力在营业收入保持稳定的情况下,实现了净利润的大幅增长。同时自2015年5月被永泰能源收购以来,永泰能源注入大量资金支持华兴电力发展,华兴电力未来将新建并投产多个大容量火力发电机组,届时华兴电力单体大容量机组的成本优势和整体规模优势的逐步体现将使得公司的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6、未来业务发展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1)未来业务目标
未来华兴电力将紧跟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步伐,力争在清洁能源领域、售配电领域和混合所有制方面取得突破,努力打造成为大型的综合电力企业。
华兴电力现拥有运营和在建机组总装机容量1,094万千瓦,是永泰能源目前主要的利润来源。未来华兴电力将依托目前电力业务的地理位置优势、发行机组单机容量大、环保参数高等优势,加快在建电力项目的建设,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同时还将依托政策支持和区域优势,快速拓展在电力销售市场的相关业务,不断完善电力产业链,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在电力行业的竞争力。
(2)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分析
结合华兴电力报告期内资产结构、财务状况以及各项业务的开展情况,未来华兴电力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并将得到进一步增强。华兴电力将充分发挥所拥有的电力资源优势、经营管理优势、人力资源优势,不断提升经营业绩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未来随着宏观经济的改善、在建电力项目的投产运行,华兴电力的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华兴电力偿还借款、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提请永泰能源股东大会授权华兴电力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华兴电力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将进一步提高,华兴电力的短期偿债能力将得到增强。此外,此次募集资金用途予以执行后,华兴电力债务结构将得到优化,将有力地保障华兴电力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华兴电力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621,038.10万元,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92,800.00万元。
(二)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华兴电力不存在应披露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111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华兴电力股份公司
2016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的公告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兴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兴电力”)拟发行公司债券,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对华兴电力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1-6月财务报告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和信专字(2016)第00037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华兴电力2016年半年度经审计后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告如下:
一、华兴电力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
二、华兴电力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
2、母公司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112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所属石化产业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深化产业转型,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瀛石化”)进行增资,本次增资金额共计40亿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华瀛石化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30亿元变更为70亿元,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本次对华瀛石化增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本次对华瀛石化增资由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按1元现金认购1元注册资本,增资金额共计40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华瀛石化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30亿元变更为70亿元,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2016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需提请公司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增资主体基本情况
1、名 称: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前进路132号
3、法定代表人:常胜秋
4、注册资本:30亿元
5、设立时间:2005年9月28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799963815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调和、仓储(普通仓储和保税仓储);进出口及销售:原油及其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燃料油、重油、其他石油化工产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建筑材料销售;石油产品研发;煤炭进出口、仓储及销售;能源信息及技术咨询服务;码头开发经营、管理;港口货物的装卸、灌装、出运;国际国内货运代理、国内船舶代理;投资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物业服务;酒店管理;项目投资。
华瀛石化正在建设广东惠州大亚湾燃料油调和配送中心项目,项目建成后年调和配送燃料油1,000万吨,将成为国内最大的船用燃料油调配中心。同时配套建设1个30万吨级原油品码头和3个2万吨级成品油码头,项目建成后将形成2,000万吨/年码头吞吐能力、1,000万吨/年油品动态仓储能力,成为全国最大规模的民营油品仓储及保税油库之一。
本公司持有华瀛石化100%股权。
三、本次增资目的及影响
本次增资是根据华瀛石化的经营发展需要而进行的,是为了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所属石化产业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深化公司产业转型。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113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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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华衍物流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衍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衍物流”)拟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华衍物流(青岛)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华衍物流青岛公司”),拟定注册资本2亿元,由华衍物流持股100%。
本次设立物流子公司是为了抓住国家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产业的契机,促进公司物流产业发展和战略转型,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设立物流子公司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设立公司情况概述
为了抓住国家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产业的契机,促进公司物流产业发展和战略转型,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衍物流拟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华衍物流青岛公司,拟定注册资本2亿元,由华衍物流持股100%。
2016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衍物流有限公司设立青岛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设立子公司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衍物流(青岛)有限公司(暂定名)
2、拟定注册资本:2亿元
3、出资方式:现金方式出资。
4、拟定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5、拟定的主要业务范围: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电子商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际贸易;道路普通货运、道路集装箱运输;原油及其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燃料油、重油、其他石油化工产品;煤炭进出口、仓储及销售;码头开发经营、管理;港口货物的装卸、灌装、出运;国际国内货运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具体以工商登记核定为准)。
华衍物流青岛公司由华衍物流独资设立,持股100%。
三、子公司的设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在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成立物流子公司,主要是为了充分利用黄岛区地处山东半岛经济发达地区、且作为第九个国家级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以及国家海陆统筹发展试验区、国际高端海洋产业集聚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示范区、国际航运枢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先导区的地理位置优势和港口资源优势,加快公司物流产业发展和战略转型,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2016-114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8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8月1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8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相关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股东请于2016年8月15日-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参加会议,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请以快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和相关授权资料等原件,以便查验入场。
3、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层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宁方伟、徐濛
联系电话:0351-8366507、8366511 传 真:0351-8366501
邮政编码:030006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8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