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6-66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电子”)关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2016年8月1日,华虹电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1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3%)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8月1日,质押期限为一年。本次业务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了申报手续。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华虹电子本次股份质押目的主要用于融资周转,华虹电子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资金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上市公司分红等。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出现平仓风险,华虹电子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华虹电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00,381,923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25%,已累计质押股份22,0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9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2%。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