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18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6-038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1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于2016年8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22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夏崇耀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4项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1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6-042。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5-039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
第1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7月22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通知;
3、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8月3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4、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5、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项冠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1。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6-040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48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35万股(包括新股发行3,135万股,老股转让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20元,新股共计募集资金25,70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39.75万元(不含已预付的保荐费用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3,567.2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于2014年9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72.7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194.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1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627.97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36.58万元;本报告期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531.69万元,2016年上半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余额为8,000.00万元。2016年上半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2.8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159.6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19.40万元。
截至 2016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654.2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余额为8,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于2014年9月26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金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和3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1-6月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6-041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公司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4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35万股(包括新股发行3,135万股,老股转让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20元,新股共计募集资金25,70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39.75万元(不含已预付的保荐费用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3,567.2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72.7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194.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12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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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期末余额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536.58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2016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日期延期至2017年3月。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系项目尚在建设,未全部投入所致。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14年12月24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4年12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0万元,2015年7月15日,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万元,2015年12月4日公司将8,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建设完成,按计划暂未产生效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五、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
附件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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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16-042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8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8月19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8月19日
至2016年8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8月4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6年8月16日16:3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16年8月16日(星期二)8:30-11:30、13:30-16:30
4、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 编:315801
电 话:0574-86188666
2、会议说明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8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