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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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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进展情况暨
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

2016-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36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进展情况暨

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情况

1.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路集团;证券代码:000510)于2016年7月21日开市起停牌,原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2016年7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进展情况的公告》。

2.停牌后,公司汇同保荐机构、律师等中介服务机构,积极有序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各项工作,对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尽职调查,就具体方案进行了沟通、协商和论证,并严格按照规定在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延期复牌的原因

停牌后,公司从国家安监总局网站获悉,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被纳入国家级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截止目前,公司未收到相关书面通知,公司正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如上述情况属实,将可能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造成障碍。鉴于此,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路集团;证券代码:000510)于2016年8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延期复牌时间预计不超过5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六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