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8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本次会议于2016年8月4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于本议案通过之日起申请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二、审议通过《关于决定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决定公司在如下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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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授权董事长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深圳平安大厦支行、北京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创维大厦支行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平安银行授信额度有效期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5亿元,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本次授信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现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公司拟向平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8亿元,期限为自合同签订起两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