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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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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
(三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2016-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三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8月9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217”,证券简称“北京1603”,票面利率2.79%,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3年8月5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八月五日

关于2016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

(四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北京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8月9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218”,证券简称“北京1604”,票面利率2.79%,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6年8月5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八月五日

关于2016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

(十三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三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8月9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219”,证券简称“四川1613”,票面利率2.61%,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19年8月5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八月五日

关于2016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

(十四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四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8月9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220”,证券简称“四川1614”,票面利率2.69%,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1年8月5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八月五日

关于2016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

(十五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十五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8月9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221”,证券简称“四川1615”,票面利率2.93%,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3年8月5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八月五日

关于2016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

(十六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十六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8月9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222”,证券简称“四川1616”,票面利率3.03%,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6年8月5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八月五日

关于2016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

(九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九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8月9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223”,证券简称“四川16Z9”,票面利率2.61%,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19年8月5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八月五日

关于2016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

(十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十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8月9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224”,证券简称“四川1617”,票面利率2.73%,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1年8月5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八月五日

关于2016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

(十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一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8月9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225”,证券简称“四川1618”,票面利率2.93%,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3年8月5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八月五日

关于2016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

(十二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二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8月9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226”,证券简称“四川1619”,票面利率3.07%,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6年8月5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八月五日

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等十三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

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2010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七期)国债、2014年青岛市政府债券(一期)、2014年青岛市政府债券(二期)、2014年青岛市政府债券(三期)、2015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一期)、2015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5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三期)、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五期)、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六期)、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七期)、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6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将于2016年8月19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902”,证券简称为“国债0902”,是2009年2月19日发行的2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8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93元。

二、2010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七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027”,证券简称为“国债1027”,是2010年8月19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8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81元。

三、2014年青岛市政府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144”,证券简称为“青岛1401”,是2014年8月19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96元。

四、2014年青岛市政府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145”,证券简称为“青岛1402”,是2014年8月19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4.18元。

五、2014年青岛市政府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146”,证券简称为“青岛1403”,是2014年8月19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25%,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125元。

六、2015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398”,证券简称为“天津15Z1”,是2015年8月19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36元。

七、2015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399”,证券简称为“天津15Z2”,是2015年8月19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6元。

八、2015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400”,证券简称为“天津15Z3”,是2015年8月19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2%,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1元。

九、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五期)证券代码为“109401”,证券简称为“天津1505”,是2015年8月19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04元。

十、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六期)证券代码为“109402”,证券简称为“天津1506”,是2015年8月19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36元。

十一、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七期)证券代码为“109403”,证券简称为“天津1507”,是2015年8月19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6元。

十二、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404”,证券简称为“天津1508”,是2015年8月19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2%,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1元。

十三、2016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784”,证券简称为“湖北1604”,是2016年2月19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52元。

十四、本所从2016年8月11日至2016年8月18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十五、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8月18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6年8月19日除息交易。

十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