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16-031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回购交易股份90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1.69%。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预警履约价格18.89元,最低履约价格16.67元。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8月8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告知函,告知了关于该公司将持有本公司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十六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具体情况
1、该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900万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1.69%,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用于融资担保。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8月5日,回购交易日为2017年3月3日,回购期限为210天。该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年化购回利率为6.5%。该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于2016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2、根据该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三方),本次该公司将持有本公司非限售流通股900万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预警履约价格18.89元,最低履约价格(即质押股份平仓风险价格)16.67元。
3、三方协议特别约定事项: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在购回交易日之前,本公司2016年度预计盈利,交易期限续期17个月,即购回交易日期限顺延至2018年8月3日。
4、该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149.5355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2.68%。截止2016年8月8日,该公司已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278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7%。
二、相关风险提示和平仓风险化解
1、资金偿还安排。本次该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非限售流通股900万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目的为融资借款担保,回购交易日到期,以该公司自有资金偿还,并解除质押。
2、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预警履约保障比例170%,最低履约保障比例为150%。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存在质押股份被强制平仓的风险,但是不会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发生平仓风险化解措施安排。目前该公司已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2780万股,剩余1369.5355万股处于无质押状态,发生平仓预警,风险化解补救措施:一是追加质押股份数量或提前购回;二是补缴保证金或提前还款。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