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2
关于召开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8月11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6年7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2016年7月25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16年8月11日(星期四)上午9: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6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下午15:00至2016年8月1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六)出席对象:
1、在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1 审议《关于选举陶新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选举吴润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选举周博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1.4 审议《关于选举李铁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2.1 审议《关于选举谷大可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 审议《关于选举韩景利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 审议《关于选举于莹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1 审议《关于选举怀文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2 审议《关于选举何连春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3 审议《关于选举郭燕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拟设立公司电力上网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电力上网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6、审议《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授权安排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9、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6年8月8日上午10:30—11:30,下午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5,投票简称:吉电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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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8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1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
联 系 人:石岚 高雪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81916817
传 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jdgf875@cpijl.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2、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八日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16年8月11日(星期四)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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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