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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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8月8日受限开放期申购赎回结果的公告

2016-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在每个受限开放期,将开放申购、赎回,但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特定比例]区间内,该特定比例不超过10%(含)。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第三个运作周期第一个受限开放期为2016年8月8日,对于本受限开放期,该特定比例为10%(详情请参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上的《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依据合同约定的确认规则,基金管理人在2016 年8月5日基金份额总数既定的基础上对该受限开放期的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当日实际净赎回申请数量超过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10%。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当日所有符合要求的申购申请均确认为成功,并对当日所有符合要求的赎回申请进行按比例确认,确认比例为2.86%。当按比例确认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赎回的份额余额少于10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和了解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公司网站:www.xy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