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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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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中粮01”公司债券2016年付息公告

2016-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6-060

债券代码:112271 债券简称:15中粮01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中粮01”公司债券2016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8月16日,凡在2016年8月16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6年8月16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17日发行的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5中粮01”、“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271)至2016年8月17日将期满一年。根据本公司“15中粮0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5中粮01

3.债券代码:112271

4.发行总额:人民币20亿元

5.债券期限:5年期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40%

8.起息日:债券期限内每年的8月17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9.付息日: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8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10.兑付日:2020年8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1.担保情况:无担保

12.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5年9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15中粮01”的票面利率为4.40%,每手“15中粮0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4.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35.2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39.60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6年8月16日

2.除息日:2016年8月17日

3.付息日:2016年8月17日

四、 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6年8月16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5中粮0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35层

邮编:518048

联系人:范步登

咨询电话:0755-23999288

传真:0755-23999009

八、相关机构:

1.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王川

联系电话:010-60837490

传真:010-60833504

2.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人:李晓晨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3.托管人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联系人:李林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