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上接9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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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8.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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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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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本报告涉及合计数相关比例的,均以合计数除以相关数据计算,而不是对不同比例进行合计。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4年6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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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2004年6月28日至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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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年6月28日正式生效。 2、本基金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满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组合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组合投资的基本范围为:股票资产30%-95%,债券资产0%-6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5%。
十四、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1)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3、其它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3)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4)证券交易费用;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基金合同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差别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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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不向投资者收取。
2、赎回费
赎回费率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分为四档。持有期限的起始日为基金权益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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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75%用于支付销售代理费用和注册登记费用等相关手续费,25%归基金资产。
3、申购、赎回费率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许可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公开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结合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近半年的投资经营情况,对2016年2月5日公告的《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内容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和更新。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明确了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在“(一)基金管理人概况”部分,对公司正式员工人数、公司旗下基金及资产管理计划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三)主要人员情况”部分,对公司董事、监事、基金经理的任职信息进行了更新。
3、第四节“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主要人员情况和托管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4、第五节“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本基金销售机构的信息进行了必要的更新。
5、第七节“基金的转换”部分,更新了截止2016年6月28日可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开通基金转换的销售机构情况。
6、第九节“基金的投资”部分,根据本基金2016年第2季度报告的相关内容,重新调整了“七、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未经审计)。
7、第十节“基金的业绩”部分,修订了本基金自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该部分内容均按规定格式要求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8、第二十二节“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汇总了本报告期内已经披露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公告信息。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