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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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讯联智付90%股权
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复的公告

2016-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1658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讯联智付90%股权

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兴通讯”)于2016年6月17日发布了《关于与证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暨出售下属公司股权的公告》,经友好协商,为在主要业务领域展开全面战略合作,本公司、证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通股份”)、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兴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兴软件”)及证通股份全资子公司上海沃芮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沃芮欧”)于2016年6月16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约定本公司与证通股份在支付业务、互联网金融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赢互惠等事宜。同时,中兴软件与上海沃芮欧签署《关于转让深圳市讯联智付网络有限公司9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中兴软件向上海沃芮欧出售中兴软件下属深圳市讯联智付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联智付”)90%股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经中国人民银行下发讯联智付主要出资人变更核准批复时生效。

近日,讯联智付收到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深圳支行”)下发的《关于深圳市讯联智付网络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结构的批复》(深人银函[2016]71号),其主要内容如下:

1、同意讯联智付增加上海沃芮欧作为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为90%,股权由中兴软件转让获得。

2、讯联智付在变更过程中,应向深圳支行及时、全面、如实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确保相关变更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严禁讯联智付通过主要出资人变更等任何形式转让或变相转让、出租、出借《支付业务许可证》。

3、讯联智付应在相关变更工作完成且所涉及工商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及时向深圳支行书面报告相关情况,并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变更登记、变更后的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材料。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