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8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2016-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3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股份”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354号核准,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1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074,99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3.5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54,243,858.8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7,534,877.1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6,708,981.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4月18日全部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4)第350ZA001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顺利实施募集资金项目,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014 年 5 月 6 日,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以下简称“中行上虞支行”),浙江上虞农村合作银行曹娥支行(以下简称“上虞农合银行曹娥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以下简称“交行上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以下简称“建行上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上虞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以下简称“绍兴银行上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见2014年5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取消“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二期项目”和“幕墙及新型节能系统门窗生产线建设项目” 投资,变更为“收购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并增资”投资项目。此次取消的募投项目涉及募集资金42,351.60万元,公司拟以变更后的募集资金36,593.70万元用于收购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与邵晓燕、于凡、周本强同比例对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增资50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增资3,250.00万元。结余变更募集资金2,507.90万元另作他用。《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并用于收购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及增资的公告》详见2014年9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2014 年 10月 15日,公司、中信证券与中行上虞支行、上虞农合银行曹娥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新协议与公司于2014年5月6日签订的原协议募集资金帐号相同,对应的募集资金项目由“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二期项目”和“幕墙及新型节能系统门窗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收购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并增资”投资项目,《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见2014年10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收购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并增资项目”已完成,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959.5827万元(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可分步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实际金额合计数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16年0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三、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收购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并增资项目”已完成,并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补充完毕,公司于近期办理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账户信息列示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亚厦股份与开户行及保荐机构就该专户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即日起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