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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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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丰裕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6-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7版)

本基金场外将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发售。具体如下:

1、直销机构: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名单详见本公告第八部分“(五)直销机构”。

2、其他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本公告第八部分“(四)场外发售机构”。

场内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发售,名单详见第八部分“(三)场内发售机构”。

(二)认购方式与费率结构

1、本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初始发售面值发售。

2、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3、本基金认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给投资人。

4、本基金认购费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结构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5、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

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份额和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利息折算份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份额

(2)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利息折算份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份额

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1: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场外基金份额,如果募集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1+1.2%)=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9,881.42+5)/1.00=9,886.42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如果募集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可得到9,886.42份基金份额。

例2:某投资人投资550万元认购本基金,如果募集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5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认购费用=1000.00元

净认购金额=5,500,000-1000=5,499,000.00元

认购份额=5,499,000/1.00=5,499,000.00份

利息折算份额=550/1.00=550.00份

认购份额总额=5,499,000.00+550.00=5,499,550.00份

即:投资人投资550万元认购本基金,如果募集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50元,则其可得到5,499,550.00份基金份额。

6、场内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份额计算

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当佣金比率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况下:

认购金额=挂牌价格×(1+券商佣金比率)×认购份额

券商佣金=挂牌价格×认购份额×券商佣金比率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挂牌价格

实得认购份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2)当券商佣金为固定金额的情况下:

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固定券商佣金

券商佣金=固定券商佣金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挂牌价格

实得认购份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挂牌价格为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场内认购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场内认购的份额按整数申报,利息折算的份额采用截位法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份额100,000份,且募集期利息为50.50元,假设佣金比率1.2%,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金额=1.00×(1+1.2%)×100,000.00=101,200.00元

券商佣金=1.00×100,000.00×1.2%=1,200.00元

净认购金额=1.00×100,000.00=100,000.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50.50/ 1.00=50份

实得认购份额=100,000+50=100,050份

即:投资者场内认购本基金100,000份,需缴纳认购金额101,200.00元,若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50元,利息折算的份额截位保留到整数位为50份,最后该投资者被确认的认购份额总额为100,050份

(三)认购的金额限制

1、场外认购

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场外认购,本基金销售网点每个交易账户首次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本公司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基金管理人不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份额进行限制。

2、场内认购

场内认购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

(四)认购申请的确认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五)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三、场内认购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场内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人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证券账户。其中,深圳证券账户是指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简称: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2、尚无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人,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具体账户开立手续请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各开户代理机构网点的说明。

(二)场内认购流程

1、受理认购的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1:30 和13:00-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在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的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三)办理认购

1、投资人在认购前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2、投资者可通过办理场内认购的会员单位认可的各种方式在投资者开立资金账户的会员单位业务网点申报认购委托,认购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不可撤销,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规则参见办理场内认购的各深交所会员单位的相关说明。

四、场外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一)说明

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需具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国结算深圳基金账户。

1、已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办理过中国结算深圳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在原处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业务。

2、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办理过中国结算深圳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拟通过其他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须用中国结算深圳基金账户在新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处办理中国结算深圳基金账户注册确认。

3、已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以其深圳证券账户申请注册中国结算深圳基金账户,再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业务。

4、尚无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申请中国结算深圳基金账户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中国结算深圳基金账户。对于配发的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投资人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理销售机构提供的账户配号凭条,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

(二)注意事项

1、投资者已持有的通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建信丰裕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若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国结算深圳基金账户,则可直接认购建信丰裕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拥有多个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注册为中国结算深圳基金账户。为了日后方便办理相关业务,建议投资者在通过深交所申购、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时也使用该注册账户。

3、对于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配发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为了日后方便办理相关业务,建议投资人在通过深交所认购、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时也使用该配发账户。

五、场外认购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程序

本程序说明仅供投资人参考,具体程序及相关事宜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销售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第八部分“(四)场外发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营业)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 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19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 投资人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等)

B. 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19位储蓄卡

C. 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

3) 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所需材料

A.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B. 证券卡

C. 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 请个人投资人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 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仅供投资人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人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A. 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B.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A. 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B.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代销券商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并提交以下材料(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资金账户):

A.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B.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C. 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并提交以下材料:

A.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B.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 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D. 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A.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B.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 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人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 个人投资人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以各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

2、直销柜台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并提交如下材料:

A.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等)

B. 银行活期存款账户

C.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提出认购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A.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

B.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C. 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募集期间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人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账户户名: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1016600059111888

(5)注意事项

1) 投资人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2) 投资人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3) 投资人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查询认购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或者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 直销柜台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人请勿混用。

(二)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本程序说明仅供投资人参考,具体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销售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第八部分“(四)场外发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

(1)开户、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中午及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 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

2) 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账户,并提交以下材料:

A.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B. 证券业务授权书

C.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D. 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 如已开立龙卡证券卡,投资人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会计柜台开立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账户;

4)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所需材料

A.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B. 证券卡

C. 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 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仅供投资人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 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 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A.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C.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A.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B. 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代销券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申请开立资金账户须提交以下材料:

A. 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B.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C.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E.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F. 预留印鉴

G.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并提交以下材料:

A. 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C.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 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A. 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B.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C. 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D. 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人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 若有其他方面的规定或要求,以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 投资人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以各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

2、直销柜台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A.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民政部门或其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B.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C.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D. 印鉴卡一式两份

E. 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

F.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如有)。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账户户名: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1016600059111888

(5)注意事项

1) 投资人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2) 投资人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3) 投资人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查询认购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或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六、清算与交割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有效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基金募集专户中,有效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计算的利息为准。

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登记。

基金合同生效之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本基金具备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八、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号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三)场内发售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1、已经具有发行认购权限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如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华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野村证券株式会社上海代表处、群益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内藤证券公司上海代表处(排名不分先后,以深交所公布为准)。

2、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资格同时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资格的证券公司也可代理场内的基金份额发售。具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就此事项进行公告。

3、尚未取得基金销售资格,但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代理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四)场外发售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5)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户服务电话:0431-96688、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1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1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热线: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服热线: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1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1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19)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家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客服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2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2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2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客服电话:0755-82288968

网址:www.cc168.com.cn

(2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20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825555

网址:www.axzq.com.cn

(2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服热线:4008866338

网址:stock.pingan.com

(26)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20层

法定代表人:刘东

客服电话:020-88836999

网址:www.gzs.com.cn

(2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客户服务热线: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

(28)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29)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3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

网址:www. Licaike.com

(3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34)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866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

(35)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

网址:www.chtfund.com

(36)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7-5室

法定代表人:张皛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网址:www.chinapnr.com

(37)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38)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

(39)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网址: www.jimufund.com/

(40)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13

网址: www.jinqianwo.cn/

(41)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热线:020-89629066

网址:http://www.yingmi.cn/

(42)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客户服务热线:400-684-0500

网址:https:// www.ifastps.com.cn

(43)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热线:4000-466-788

网址:www.webank.com

(4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户服务热线:010-56282140

网址:www.fundzoe.cn

(4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客户服务热线:400-033-7933

网址:www.leadbank.com.cn

(五)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许会斌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010-66228800

(2)网上交易平台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定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址:www.ccbfund.cn。

(六)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56

传真:010-59378907

(七)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负责人:王丽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10-52682999

联系人:刘焕志

经办律师:刘焕志、孙艳利

(八)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人:陈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陈熹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