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16-017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8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8号,新宏泰综合楼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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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赵敏海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长赵汉新先生、董事苏阳先生、独立董事孙锋先生、独立董事于团叶女士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杜建平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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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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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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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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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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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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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特别决议议案1、2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方祥勇、曹江玮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