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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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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
被强制卖出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2016-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ST山水 编号:临2016--071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

被强制卖出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7月25日,因申请执行人陈钟民与被执行人丁磊、黄国忠、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2015)深中法执字第2070号之一(详见公司2016年7月26日发布的临2016—067号、068号公告)。

2016年8月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深中法执字第2070—5号,将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山水文化18,107,160股股份划转至自然人陈钟民名下。(详见公司2016年8月11日发布的临2016—070号公告)。

按照相关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5%以上的股东应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由于此次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8,107,1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8.94%)是根据法院执行裁定书司法强制划转至自然人陈钟民名下,且近期法院将强制卖出上述18,107,160股股份,在该股份被强制卖出之前,陈钟民承诺其不行使股东权益。不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近期,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待法院强制卖出陈钟民名下的股份后,将根据该股份被强制卖出的实际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近期的相关公告,理性分析,谨慎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