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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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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252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债券型契约开放式基金。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08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252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基金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应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所载的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6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至2016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成员情况

2、监事会成员

3、经理层成员

4、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三)内部组织结构及员工情况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04年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140余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律师等专家1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334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注: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与本基金有关的注册登记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四、基金的名称

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管理和严格的风险控制,在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和严格控制基金资产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者提供稳定增长的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回购、银行定期存单、股票、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出现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以企业为主体发行的债券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债券资产的20%;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其中投资于以企业为主体发行的债券不低于基金债券资产的20%,并通过投资国债、金融债和资产支持证券等,增加企业债投资组合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主要采用积极管理型的投资策略,自上而下分为战略性策略和战术性策略两个层面,结合对各市场上不同投资品种的具体分析,共同构成本基金的投资策略结构。

图:本基金投资策略体系

1、债券类资产投资策略

A、利率预期策略

基于对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利率影响因素的分析判断,合理确定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提高投资组合的盈利潜力。如果预测利率趋于上升,则适当降低投资组合的修正久期;如果预测利率趋于下降,则适当增加投资组合的修正久期。

B、收益率曲线策略

债券市场的收益率曲线随时间变化而变化,本基金将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变化,和对利率走势变化情况的判断,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并从相对变化中获利。适时采用哑铃型、梯型或子弹型投资策略,以最大限度地规避利率变动对投资组合的影响。

C、优化配置策略

根据基金的投资目标和管理风格,分析符合投资标准的债券的各种量化指标,包括预期收益指标、预期风险指标、流动性指标等,利用量化模型确定投资组合配置比例,实现既定条件下投资收益的最优化。

D、久期控制策略

久期作为衡量债券利率风险的指标,反映了债券价格对收益率变动的敏感度。本基金通过建立量化模型,把握久期与债券价格波动之间的关系,根据未来利率变化预期,以久期和收益率变化评估为核心,严格控制组合的目标久期。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通过久期控制,合理配置债券类别和品种。

E、风险可控策略

根据公司的投资管理流程和基金合同,结合对市场环境的判断,设定基金投资的各项比例控制,确保基金投资满足合规性要求;同时借助有效的数量分析工具,对基金投资进行风险预算,使基金投资更好地完成投资目标,规避潜在风险。

F、现金流管理策略

统计和预测市场交易数据和基金未来现金流,并在投资组合配置中考虑这些因素,使投资组合具有充分的流动性,满足未来基金运作的要求。本基金的流动性管理主要体现在申购赎回资金管理、交易金额控制和修正久期控制三个方面。

G、对冲性策略

利用金融市场的非有效性和趋势特征,采用息差交易、价差交易等方式,在不占用过多资金的情况下获得息差收益和价差收益,改善基金资产的风险收益属性,获取更高的潜在收益。息差交易通过判断不同期限债券间收益率差扩大或缩小的趋势,在未来某一时点将这两只债券进行置换,从而获取利息差额;买入较低价格的资产,卖出较高价格的资产,赚取中间的价差收益。

2、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将选择公司基本素质优良、其对应的基础证券有着较高上涨潜力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本基金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可以转换为股票。

3、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在内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组合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投资于这类金融工具。在具体品种和分支的选择上,本基金主要从资产池信用状况、违约相关性、历史违约记录和损失比例、证券的信用增强方式、利差补偿程度等方面对资产支持证券各个分支的风险与收益状况进行评估,根据基金投资组合管理的目标选择合适的分支进行投资。

4、新股申购投资策略

在股票发行市场上,股票供求关系不平衡经常导致股票发行价格与二级市场价格之间存在一定的价差。在我国证券市场上,新股申购是一种风险较低的投资方式。本基金将研究股票首次发行(IPO)股票及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因素,根据股票市场整体定价水平,估计新股上市交易的合理价格,同时参考一级市场资金供求关系,从而制定相应的新股申购策略。本基金对于通过参与新股认购所获得的股票,将根据其市场价格相对于其合理内在价值的高低,确定继续持有或者卖出。

5、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个股选择策略。在“自上而下”的分析中,本基金将在经济运行周期的分析框架下,通过国家分析和行业分析进行深度的研究和预测,具体包括长期和短期的国家经济周期、行业特征、行业运行趋势、行业周期、产业政策等多因素的分析和预测,确定各经济变量和其他影响因素的变动对各行业的潜在影响,寻找出最具投资价值的行业。基于行业的分析选取,再对其中具有竞争力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在“自下而上”的分析中,本基金将在相对投资价值和投资时机分析的基础上,挑选具有投资价值和发展潜力的上市公司。具体包括:长信品质分析模型、估值模型和风险收益分析三个方面。

(1)长信基金的品质评估模型包括:财务品质评估、经营品质评估,从多个角度的对上市公司的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在财务品质评估中,分析的因素包括:盈利能力、成长能力、股本扩张能力、现金流量、营运能力、财务预警;在经营品质评估中,分析的因素包括:经营环境、公司竞争力、管理能力、公司治理结构。

(2)估值分析;个股的估值主要是利用绝对估值和相对估值的方法,寻找估值合理和价值低估的个股进行投资。这里我们主要利用股利折现模型、现金流折现模型、剩余收入折现模型,Franchise P/E模型等针对不同类型的产业和个股进行估值分析,另外在估值的过程中同时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对股票估值的影响,排除通胀的影响因素。

(3)风险因素分析;风险因素分析主要是对个股的风险暴露程度进行多因素分析,该分析主要从两个角度进行,一个是利用个股本身特有的信息进行分析。另一个是利用对风险的影响因素,利用线性回归模型对风险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

6、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权证的投资;首先综合分析权证的包括执行价格、标的股票波动率、剩余期限等因素在内的定价因素,对权证的合理价值做出判断;其次基于权证的价值分析以及对权证标的股票未来走势的预期,对权证进行单向投资;最后基于权证价值对标的价格、波动率的敏感性以及价格未来走势等因素的判断,将权证、标的股票等金融工具合理配置进行结构性组合投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90%+中证800指数×10%

如果今后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中风险收益程度中等偏低的投资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7月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3月31日(摘自本基金2016年1季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二)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3、其他资产构成

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6、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各时间段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二)自合同生效之日(2008年12月29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

注:1、图示日期为2008年12月29日至2016年3月31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包括: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财产拨划支付银行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0.7%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

4、上述(一)中4到9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5、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6、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基金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为0.1%。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上公告。

4、基金的转换费用

本公司已开通了长信利丰债券基金与长信利息收益货币基金A、B级份额(A级代码:519999;B级代码:519998)、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基金(前端代码:519997)、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基金(前端代码:519995)、长信增利动态混合基金(前端代码:519993)、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基金、长信恒利优势混合基金、长信双利混合基金、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基金、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基金、长信改革红利混合基金、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基金、长信新利混合基金、长信利富债券基金、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基金、长信利盈混合基金、长信利广混合基金、长信多利混合基金、长信睿进混合基金、长信利保债券基金、长信先锐债券基金、长信利发债券基金之间的双向转换,具体可办理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9]32号《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从2010年4月23日起调整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具体规则如下:

(1)投资者进行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将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2)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1)非货币基金之间转换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2)货币基金转至非货币基金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份额对应的未结转收益

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没有赎回费)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基金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赎回费率和基金转换费率。

6、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主要人员情况及员工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和业务经营情况有关资料;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的信息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经办会计师;

4、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新增了可转换的基金信息及更新了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

5、在“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更新了相应内容;

6、在“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相应内容,并经托管人复核;

7、在“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更新估值方法;

8、在“二十二、其它应披露的事项”部分,更新了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事项;

9、在“二十三、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部分,更新了相应的信息。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