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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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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2016-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28 证券简称:幸福蓝海 公告编号:2016-001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两个交易日(2016年8月10日、8月1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以下风险因素:

1、成本不断上升的风险

电视剧业务方面,电视剧制作成本面临大幅增长的风险,主要表现为:电视剧的竞争日趋激烈,各家制作公司着力打造精品电视剧,优质剧本价格日益攀升;拍摄器材设备、布景日渐采用行业先进产品,摄制成本上升;拍摄质量、后期制作精益求精,拍摄周期延长,费用增高;导演、编剧、演员等主创人员报酬大幅增长。如果电视剧产品的价格不能同步上涨以抵销成本上升的压力,电视剧业务的盈利将受到不利影响。

电影业务方面,新建影城租金提高,运营成本相应增长。如果公司影城的观影人次、平均票价不能相应上升,公司影城经营业务的盈利将受到不利影响。

2、电视剧关联销售较大的风险

公司电视剧业务包括电视剧播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音像制品版权的销售,其中播映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销售收入占绝大部分。幸福蓝海电视剧业务主要客户为电视台、视频网站、版权经营商、音像出版社等,其中各电视台为公司主要客户。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卫星频道和地面频道是幸福蓝海的重要客户,双方存在电视剧关联销售的情形。

2015年、2014年及2013年,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播出平台购买公司电视剧支出分别为9,735.85万元、2,618.87万元及10,496.30万元,金额较大,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6.77%、3.03 %及13.95%。

3、影城业务快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的影城业务快速扩张、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业务经营区域从江苏省内向全国拓展,对公司连锁影城的经营管理提出很高的要求。首先,各地政策环境、经济和文化发展、观众观影习惯均有较大的差异,公司业务区域跨度的延伸,对公司连锁影城的统一经营和规范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现有管理模式是否适应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都有待实践的考验。其次,虽然公司已有跨区经营经验,但是公司仍缺乏其他地区、尤其是部分一线城市影城建设和经营的经验。第三,公司新增影城采用新建和收购方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影城建设和收购的成本都大幅增加,公司如何在成本上升的情况下保证影城的盈利水平,对公司影城的管理和销售能力也是一种挑战。

所以,若公司不能迅速提高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水平,将对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无法应对业务扩张带来的挑战。

4、公司业务向电影制作执行制片拓展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从2009年开始涉足电影制作投资领域,2012年进军电影制作执行制片业务,首部主投的电影《白日焰火》获得柏林电影节最佳影片奖(即“金熊奖”)。但与该领域领先公司相比,公司仍缺少运作大制作影片的经验,公司在这一领域品牌美誉度和票房号召力均较弱,该项业务的发展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5、电视剧及电影业务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我国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精神文明更加繁荣,居民对电视剧、电影等文化产品的需求进一步增强;同时由于文化行业的进入门槛并不高,在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扶持下,社会资本不断涌向文化产业生产领域,近年来,文化产业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

(1)电视剧业务的市场竞争风险

电视剧制作机构数量众多,单体规模偏小,市场竞争充分,行业集中度较低。

从电视剧的市场需求来看,电视剧的主要采购方为各电视台,但是电视台播出电视剧的时间是相对固定且不可无限扩充的。因此,电视剧存在播出容量的天花板。

随着电视剧市场、尤其是精品电视剧市场的竞争进一步激烈,公司若无法迅速做大做强,占据有利的市场地位,将无法应对市场竞争的挑战。

(2)院线及影城经营业务的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随着居民观影习惯逐步建立、国家加大对影城建设的扶持与鼓励力度,各地影城数量迅速扩大、影城规模迅速扩张,局部地区已经趋于饱和。银幕数量的快速增长导致单银幕票房产出出现下降,同时影城经营管理人才供给不足、市场饱和趋势日趋显现,影城经营的风险逐渐显现。

6、侵权盗版的风险

在现阶段,盗版音像制品因其价格低廉、获取便捷成为部分观众的选择。虽然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总体成效显著,但是由于反盗版维权成本高、执法难,使电影、电视剧的盗版现象屡禁不止,对电影、电视剧产业发展带来极大的影响。

目前,国家在立法、执法方面加强打击侵权盗版的力度、逐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技术防范手段上,积极进行数字技术化研究和数字标准化放映的升级与改造。由于打击盗版侵权、规范市场秩序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本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仍将面临盗版侵权的风险。

7、著作权纠纷的风险

目前,公司不存在重大著作权纠纷。但是,著作权保护和风险防范是贯彻公司业务发展始终的重要工作,若未来发生重大著作权纠纷,将给公司带来仲裁、诉讼的风险,甚至给公司带来败诉赔偿的损失,影响公司行业形象以及正常的生产经营。

上述风险为公司主要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有关公司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风险因素”。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