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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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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6-96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于2016年8月11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6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陆鹏程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5名,代表股份376,236,1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5525%。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360,721,9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13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股份15,514,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14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人,代表股份15,514,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1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人,代表股份15,514,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4144%。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计入以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14,900,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0436%;反对613,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95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900,3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436%;反对613,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5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谭四军、郭一达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