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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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16-25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8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船舶大厦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孙云飞董事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5人,董强董事长、吴强董事、吴永杰董事、南大庆董事、孙伟董事、陈琪董事、张海森董事、韩方明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钟坚监事、曾祥新监事、盛闻英监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陶健先生、总会计师陈琼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表决议案共三个议案,其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为“特别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并有权行使表决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两个议案为普通议案,根据规定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候选人均当选。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

律师:叶家平、杨维江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16-26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8月11日在北京首体南路9号中国船舶大厦召开,应参会表决监事7名,实参会表决监事7名,其中:钟坚监事、曾祥新监事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参加本次会议,分别委托陈志立监事、彭卫华监事代其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盛闻英监事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参加本次会议,委托刘文广监事代其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陈志立监事主持。本次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陈志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12日

附件:陈志立先生简历

陈志立先生简历

陈志立,男,1963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4年参加工作。先后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七院711所助理工程师;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军工局预研处工程师、副处长;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军工部主任助理兼预研处处长、副主任、主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至2015年期间挂职广西钦州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现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总工程师,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