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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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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
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16-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12月17日发布的《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16年8月13日起修订《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附后)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公司将在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4.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a)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全国免长途话费);

b)本公司网址:http://www.bosera.com。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1:《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附件2:《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3日

附:1、《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附:2、《博时保证金实时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

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基金

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12月17日发布的《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2016年8月13日起修订《博时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博时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博时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附后)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公司将在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4.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a)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全国免长途话费);

b)本公司网址:http://www.bosera.com。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1:《博时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附件2:《博时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3日

附:1、《博时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附:2、《博时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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