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安徽水利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16-096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8月1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6年8月12日上午在合肥市安建大厦29层多媒体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及相关中介机构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时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议案》。
2016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涉及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建工集团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6月17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拟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用途予以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原方案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和相关税费后拟用于以下四个项目和补充上市公司营运资金,以提高本次重组整合绩效,增强重组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现修改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和相关税费后拟用于以下五个项目,以提高本次重组整合绩效,增强重组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投资时机对部分项目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行筹资解决。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其他事项不做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仍为178,800.00万元,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金额的100%。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王德勇先生、周世虹先生、安广实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认可意见;关联董事赵时运先生、杨广亮先生、霍向东先生、许克顺先生、薛蕴春先生回避了表决,经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安徽水利关于调整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7)。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意<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补充2016年1-3月财务数据)>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更新后的审计报告、备考审计报告等实际情况,对《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王德勇先生、周世虹先生、安广实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认可意见;关联董事赵时运先生、杨广亮先生、霍向东先生、许克顺先生、薛蕴春先生回避了表决,经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交易实施的需要,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及标的资产2016年1-3月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相应的审计报告、备考审计报告,董事会批准出具该等报告。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王德勇先生、周世虹先生、安广实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认可意见;关联董事赵时运先生、杨广亮先生、霍向东先生、许克顺先生、薛蕴春先生回避了表决,经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文件: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1-3月备考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1-3月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调整不构成对本次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调整是基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6月17日《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中的有关规定所作出的调整,除了对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有关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外,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做调整,不构成对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王德勇先生、周世虹先生、安广实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认可意见;关联董事赵时运先生、杨广亮先生、霍向东先生、许克顺先生、薛蕴春先生回避了表决,经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决定增加并规范调整公司经营范围。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增加并规范调整公司经营范围。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6年8月29日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三十三次、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以及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全部议案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00、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重组的方式
2.02、本次重组的发行对象
2.03、交易标的
2.04、发行价格
2.05、本次重组的定价依据
2.06、发行数量
2.07、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归属
2.08、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9、员工安置
2.10、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11、异议股东保护机制
2.12、募集资金用途
2.13、股票上市地点
2.14、本次发行完成前本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2.15、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同意<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补充2016年1-3月财务数据)>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非公开发行股份条件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与水建总公司、建工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及<吸收合并补充协议(一)>、<吸收合并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与水建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之使用假设开发法和市场法评估之补偿协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安徽水利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及其摘要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批准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4、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7、审议《关于重组完成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议案》
1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免予发出要约的议案》
1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2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安徽水利2016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1、审议《关于调整本次重组预案及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议案》
22、审议《关于本次重组预案及募集配套资金用途调整不构成对本次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
2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4、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安徽水利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99)。
特此公告。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水利 公告编号:2016-097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
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6月17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相关规定:“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仅可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募集配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基于上述规定,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同意<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补充2016年1-3月财务数据)>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中“12、募集资金用途”部分调整如下:
原方案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和相关税费后拟用于以下四个项目和补充上市公司营运资金,以提高本次重组整合绩效,增强重组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现修改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和相关税费后拟用于以下五个项目,以提高本次重组整合绩效,增强重组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投资时机对部分项目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行筹资解决。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其他事项不做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仍为178,800.00万元,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金额的100%。
调整后的具体方案详见本公司于本公告发布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补充2016年1-3月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水利 公告编号:2016-099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8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8月29日 9 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三楼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8月29日
至2016年8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31、33、35和39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17、18、20和21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分别于2016年3月30日、2016年4月27日、2016年6月15日、2016年8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详细会议资料本公司将于本通知发出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发布。
2、 特别决议议案:全部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2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金寨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本公司无优先股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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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
(二)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出席人身份证。
(三)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异地股东也可以于2016年8月28日前以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未登记不影响在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四)登记时间:2016年8月28日上午9:00-下午5:00
(五)登记地点:蚌埠市东海大道张公山南侧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公司不接受股东以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会期一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赵作平 储诚焰
电话:0552-3950553
传真:0552-3950276
特此公告。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8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安徽水利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16-100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安徽水利”)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次会议于2016年8月1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6年8月12日上午在合肥市安建大厦29层多媒体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牛曙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议案》。
2016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涉及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建工集团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6月17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拟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用途予以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原方案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和相关税费后拟用于以下四个项目和补充上市公司营运资金,以提高本次重组整合绩效,增强重组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现修改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和相关税费后拟用于以下五个项目,以提高本次重组整合绩效,增强重组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投资时机对部分项目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行筹资解决。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其他事项不做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仍为178,800.00万元,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金额的100%。
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建工集团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牛曙东先生、汪乐生先生、程腾先生及程长祥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4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将提交公司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安徽水利关于调整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7)。
(二)审议《关于同意<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补充2016年1-3月财务数据)>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更新后的审计报告、备考审计报告等实际情况,对《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
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建工集团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牛曙东先生、汪乐生先生、程腾先生及程长祥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4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将提交公司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三)审议《关于批准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交易实施的需要,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及标的资产2016年1-3月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相应的审计报告、备考审计报告,董事会批准出具该等报告。
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建工集团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牛曙东先生、汪乐生先生、程腾先生及程长祥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4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将提交公司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文件: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1-3月备考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1-3月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四)审议《关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调整不构成对本次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调整是基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6月17日《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中的有关规定所作出的调整,除了对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有关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外,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做调整,不构成对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建工集团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牛曙东、汪乐生、程腾及程长祥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4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将提交公司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决定将上述四项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二日

